****大学****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委托备案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 要求,第十二条明确企业应当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开展一次回顾性评估。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充分掌握委托办理服务市场行情及各参与单位服务能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拟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委托备案服务”开展前期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应资质、服务优质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学****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委托备案服务
2、项目地点:
龙溪院区:**市**区龙溪大道261、263号;
骨伤科分院:**市**区**西路青竹大街22号;
芳村分院:**市**区芳信路131号。
3、相关要求:
(1)报价人资质要求:具有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服务能力(提供2份及以上服务业绩证明文件)。
(2)报价相关要求:
①请各报价人附营业执照、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与报价表一并提交。
②报价资料需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方案,****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 的要求。
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或编制完成后,****环境局、****环境局审批备案,完成备案通过后方可办理结算,未通过不予结算。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17:00止。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资料以彩色扫描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文件注明“****大学****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委托备案服务+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020****5375。
三、重要声明
1、本次市场调研仅为采购人了解市场行情、完善采购需求使用,不作为最终成交依据。
2、采购人有权参考借鉴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3、供应商提交的全部资料无论是否采纳,均不予退还。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后续参与正式采购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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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