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灵城镇乡村振兴示范区提升(一期)项目

审批
安徽-宿州-灵璧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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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16

项目名称 ******示范区提升(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灵城镇境内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66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崔秀秀
联系人 李子祥 联系电话 187****6716
项目投资(万元) 166947.53 环保投资(万元) 5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10-16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示范区、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引领区、粮油产量提升标杆区。其中: ****示范区包含: (1****工厂****基地(B区)项目拟占地面积213.36亩,****工厂****基地(B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0220.00平方米; (2****基地项目拟占地面积210.61亩,用****工厂****基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约94314.75平方米; (3)鲜切****基地①小**鲜切****基地项目拟占地面积192.38亩,****基地;②**山鲜切****基地项目拟占地面积378.06亩,用于建设药用**、****基地; (4)长三角绿色农****基地(果蔬区)项目拟占地面积428.85亩,****基地。 (二)特色产业集聚区包含: (1)****基地项目拟占地面积142.3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32000平方米; (2****基地:①**山林地改造项目,拟占用林地面积265.66亩,用于建设银****基地;②**山生产性****基地,项目拟占用林地面积413.60亩,用于建设樱****基地; (3****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红岩山,拟占用林地面积198.66亩,用于建****基地; (三)建设引领区包含: 主要包括周田村、七里村、**村、界沟村、刘赵村、高许村、十里社区、**社区、**村9个行政村,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及亮化建设、沟渠清淤工程及农村电网改造等工程; (四)粮油产量提升标杆区包含: (1)耕地治理与保护,将灵城镇零散、利用低效的设施农用地进行复垦,补充耕地数量,实现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涉及高许村、亢田村、刘赵村、界沟村、**村、七里村、**村7个村共计30.07亩; (2)空心村治理(增减挂),对高许村、界沟村、**村、周田村4个村区域内空心、零散等居民点进行拆并,复垦面积376.01亩; (3)水系治理及灌溉水源整治项目,针对大寨沟、戈沟、西**沟、西凤河、新杨沟、幸福支沟、薛家沟、闫河、刘家沟、南凤河、界洪河、跃进河、小姚沟实施水系连通及灌溉水源整治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采取采用砼硬化路面,场地四周将敷设排水沟措施后通过排水沟(管)排放至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
噪声 有环保措施:
现场的加压泵、电锯、无齿锯、砂轮等,均应在工地相应方位搭设设备房或操作间,不可露天作业。应加强施工管理,在午休前后,挖土机、装载机等产生强噪声源的施工也应停止,避免噪声影响引起纠纷。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且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期达到降噪效果。
承诺:**** 崔秀秀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崔秀秀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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