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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用地意向单位申请,以下项目拟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单位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供地方式 |
备注 |
|
| 总面积 |
实际用地面积 |
|||||||
| 1 |
乾潭镇包家畈景观工程 |
****政府 |
乾潭镇 |
55365 |
55365 |
公园绿地(G1) |
划拨 |
|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含7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1-****0212
****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