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准〈**县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的请示》(将民人社〔2025〕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县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以下简称《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范围、人口预测和殡葬设施空间布局。在符合规划和用地管制的条件下,鼓励村级骨灰楼堂的建设。
二、相关部门应根据《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认真组织规划实施,分阶段落实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政府审批。
****
2025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