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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部署**县矿产**地质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厅关于印发《县级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要点》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60号)、《**省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政府组织编制了《**省**县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成果已通过县级专家部门论证、相关利害关系人听证和市级专家部门审查。根据《****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相关要求,现将《**省**县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报批稿)上网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或利害关系人来电来信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认真研究并修改完善。
联系电话:0598-****856,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地址:**县金森大厦7楼矿保股(来信邮截日不得超过公示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附件:《**省**县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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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