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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水厂)提质增效技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水厂)提质增效技术改造工程
项目地点:**市**区斗南街道**河水质净化厂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次技改是在******水厂)原有5万m3/d处理工程的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不新征用地。改造部分:细格栅、沉砂池改造,取消精细格栅、改造配水堰;MBR膜池原设备拆除,新增池底曝气管,改造为生化池好氧区;增加更换鼓风机及相关电气设备;厂区管线迁改等。现状DF系统保留,可继续运行或超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质。**部分:新增2.5万m3/d矩形二沉池(作为现状生化池二沉池);新增2.5万m3/d生化系统(包含AAO生化池、矩形二沉池);新增5.0万m3/d深度处理系统(包含提升泵房、气浮池、气水反冲洗滤池);****泵站1座。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07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