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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000MAA8YQYEX5 | 建设单位法人:周钦宾 |
| 陈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省直辖**市 |
| 潭牛镇二公堆墟二东路31号 |
| **神华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市 |
| 经度:110.755810,110.740740 纬度: 19.786030,19.69226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04 |
| 琼环函〔2022〕1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90 |
| 40.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000MAA8YQYEX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千飞琪****公司 |
| ****0100MA5REF9L7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000MA5TG8B87E | 竣工时间:2023-01-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815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拟**神华光伏升压站一座,升压站内设主变1台,容量为100MVA,主变压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110kV出线间隔1回,出线1回;**110kV神华光伏升压站~110kV潭牛变110kV单回线路,总长度约13.35km,其中电缆线路长约0.25km,架空线路长约13.1km。电缆线路采用排管敷设,电缆线截面为800mm2。架空线路导线为JL/LB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截面为300mm2,采用三角排列,**杆塔46基。升压站站总占地面积17413m2。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110kV国昌光伏站(神华光伏升压站)一座,升压站内设主变1台,容量为100MVA,主变压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110kV出线间隔1回,出线1回;**110kV神华光伏升压站~110kV潭牛变110kV单回线路,总长度约12.828km,其中电缆线路长约0.71km,架空线路长约12.118km。电缆线路采用排管敷设,电缆线截面为800mm2。架空线路导线为JL/LB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截面为300mm2,采用三角排列,**杆塔46基。升压站站总占地面积8980.23m2。 |
| 110kV潭牛变110kV单回线路总长度减少0.272km;升压站占地面积减少8432.77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影响防治:施工期:1)避让措施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施工活动要保证在设计的施工范围内进行,对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应不破坏或尽量减少破坏。禁止在生态敏感区内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进行统一处理后,集中运出施工区以外。 2)减缓措施尽量减少生态敏感区占地,施工范围不得超过规定的红线。禁止在早晨、黄昏和晚上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进行打桩等高噪声作业。 3)补偿及重建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尤其是临时占地区域,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系统由污水管道、生活污水调节池、WSZ-A5 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污水量为 12m3/d)组成。升压站内各用水点的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汇集至调节池,****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标准后回用于升压站绿化浇灌,不外排。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可回收的废建材由建设单位统一分类处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后统一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清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理。 运营期: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贮油池,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环保厅《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写指南》的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由具备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变电站建设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站址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 相关标准要求。线路途经环境敏感点时应采用加高塔柱或摆动线路等避让措施,以保证环境敏感点附近环境工频电场强度符合规范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影响防治:施工期:1)施工时,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临时占地均已恢复,减小对周边生态的扰动;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立牵张场、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出施工区,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输电线路未在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进行打桩等高噪声作业。 3)经现场踏勘,塔基周边临时用地均已进行恢复,未发现弃土,未造成水土流失,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单位设置有临时沉淀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喷洒; 运营期:110kV国昌光伏站固定管理人员6人,生活污水****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绿化浇灌,不外排。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建筑材料,可回收的已由建设单位统一分类回收,其余统一运至市政指定地点消纳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清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理,现场已无施工痕迹。 运营期:本站建设一座事故油池,容积50m3;一套WSZ-A5 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量12m3/d。废变压器废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进行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本站户外GIS****电站,主变采用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变压器,布置于站区中部,变电站已修筑有混凝土围墙。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电站东南侧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侧厂界满足2类标准限值要求。据调查,线路沿线环境保护目标为:养殖场临时房等,大部分为临时建筑。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线路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kV/m和100uT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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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 升压站内各用水点的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汇集至调节池,****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标准后回用于升压站绿化浇灌,不外排。污泥沉渣经污泥干化池干燥后外运。 | / |
| 1 | 变压器、变电站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 本站户外GIS****电站,主变采用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变压器,布置于站区中部,变电站已修筑有混凝土围墙。 | 经现场调查确认,110kV国昌光伏站东南侧围墙外昼间测量值在51~53dB(A)之间、夜间测量值在42~43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测量值为48~53dB(A)、夜间测量值为40~4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110kV架空输电线路沿线昼间测量值为51 dB(A)、夜间为44 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贮油池,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环保厅《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写指南》的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由具备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处置。 | 本站建设一座事故油池,容积50m3;一套WSZ-A5 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量12m3/d。废变压器废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进行处置。 |
| 1 | 1)避让措施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施工活动要保证在设计的施工范围内进行,对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应不破坏或尽量减少破坏。禁止在生态敏感区内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进行统一处理后,集中运出施工区以外。 2)减缓措施尽量减少生态敏感区占地,施工范围不得超过规定的红线。禁止在早晨、黄昏和晚上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进行打桩等高噪声作业。 3)补偿及重建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尤其是临时占地区域,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 1)施工时,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临时占地均已恢复,减小对周边生态的扰动;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立牵张场、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出施工区,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输电线路未在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进行打桩等高噪声作业。 3)经现场踏勘,塔基周边临时用地均已进行恢复,未发现弃土,未造成水土流失,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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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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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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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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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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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