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各报价单位:
因 **抽蓄新合农村公路Ⅱ标段工程项目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6 年 06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09:30前,将报价响应文件提交至标书代写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index)。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吨) |
备注 |
| 1 |
柴油 |
0# 国VI |
183 |
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采购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二、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报价方式为逆向竞价,在竞价过程中可能出现多轮竞价,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随时报价,最低报价且资格条件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6年06月份---项目施工结束。按月度计划及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预计交货时间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交货地点:****抽蓄新合农村公路Ⅱ标段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区域指定地点。柴油的采购、保管、运输、配送运输车辆及日常安全管理、现场仓储(含储存车辆现场加油、人员工资)等工作均由供应商负责(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4、质量标准或要求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柴油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规范《GB 19147-2016/XG1-2018《车用柴油》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0#柴油应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5、计量方式:
5.1 计量标准:现场加油量以过磅计量为准,加油车每车柴油送抵现场加油前、后必须过磅,差额为计量数量;成交供应商对油品负责,每批次进场柴油留存油样,抽检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5.2 校验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加油车、驾驶员、安全员及加油人员向采购人设备设施加注柴油,并对现场加油计量签认负责。加油记录表由双方签字有效,如出现现场签认的加油数量小于过磅数量时(当场根据密度0.84kg/L为准来计算),则以现场签认数量作为结算数量。加油车离开现场前双方根据现场签认量及过磅量核对签字确认本车加油量后方可离开。成交供应商运输罐车应装设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加油、计量装置,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有权随时对成交供应商计量油表进行抽检,如抽检结果实际数量比卖方计量油表显示数量少且相差量大于-0.3%时,当月已加油结算数量均按抽检结果折算,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对计量油表进行校正,若抽检偏差-0.3%以上次数达到 3 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需支付未履行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执行。检测时成交供应商人员须在场,并对抽检结果进行签认。在油品到达指定交货地点落地之前,所有数量、质量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发生的丢失、安全等一切事故均由卖方承担。
5.3 本次采购要求中标单位在供货期内应提供 2 台 8-10 吨标准油罐专用车(设备的使用时间不能超过 3 年,加油计量装置及车辆的相关的资格认证、报审资料齐全)及配套驾驶员、押运员(车辆有危险品运输资质,人员持危险品运输关操作证,资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随采购人施工任务增加,供应商应配备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加油设备、储油设备,并提供设备的相关的资质资料,资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本次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若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竞价响应)
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有效期内的柴油运输、仓储及销售经营资质,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但需提供第三方单位有效的运输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能提供满足我方要求的柴油发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最新检验的报告。
响应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应当具备柴油销售、运输、仓储等供应能力,并具有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具备有效期内的柴油运输及销售经营资质,能提供满足我方要求的柴油发票。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但需提供第三方单位有效的运输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且其代理(经销)的生产厂商须满足上述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代理委托或柴油购销合同),并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响应人应具有柴油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近三年内的柴油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报价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注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显示总金额或数量,须提供该项合同总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其他文件资料)。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业绩文件、出厂产品检测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等。
8、成交确定原则: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结算及付款方式
9.1****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6个月)、E信通(6个月)、E账通(6个月)或其他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6个月)、E信通(6个月)、E账通(6个月)等信用支付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支付比例至少30%,采购人不承担承兑贴息费用,对此,成交供应商予以接受,并承诺不以此向采购人主张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9.3当月的材料款,下月支付。办理结算签认后,成交供应商在下月10日前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材料结算款的 97%,其中剩余的3%留为履约及质量的综合担保。
10.投标保证金
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金额:人民币 3 万元整。
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 09:30(**时间)前送达至:**省**标书代写
市**县新圩镇水电十二局项目部,收件人:高石,电话:188****1516;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采购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省**市**区灯彩街321号
邮 编: 310000
联 系 人:高石、汤从焱
电 话:188****1516、173****6659
202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