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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页岩气田自205井区开发项目 ****油田配置区)(分期验收自319井钻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包括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页岩气田自205井区开发项目 ****油田配置区)(分期验收自319井钻井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牛佛镇境内
建设内容:包括施工期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储层改造工程。**自319井井场1座,**方井1座。
公示时间:2026年06月16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82****9276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对本项目由任何意义或建议,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或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