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单位:****
2.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及智慧档案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主要包含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档案著录挂接、****开发部署、后期新增档案长期增量扫描、数据整合入库及系统运维等全部配套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按采购人现场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
4.项目最高控制价:5.1万元(报价超出本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直接废标)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严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技术人员及服务能力;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准入条件。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一经发现直接作废标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追究相关责任。
供应商须组建专属本项目服务团队,设立固定项目负责人及专属对接联系人,全程跟进项目实施。服务周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必须提前书面报请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专项资质及业绩要求
1.供应商须单独出具《档案保密承诺书》及《项目不转包、不分包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档案保密管理制度,全程保障档案资料及数据信息安全。
2.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出具《后期新增档案长期扫描专项承诺书》,需完全响应采购人“增量档案随产随扫、单价锁定、免费并入智慧档案管理系统”等全部要求。未完全响应或未提交承诺书的,直接作废标处理。
3.供应商须具备智慧档案管理系统的独立自主开发能力,严禁使用年费租赁式系统,否则不予入围。
(三)档案管理系统开发及部署专项要求
1.供应商须提交完整的系统部署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器部署模式,支持本地部署或独立云服务器部署,坚决拒绝年费租赁模式。
2.出具正式书面权属承诺函:承诺本项目全部档案数据、系统后台管理权限、数据库、成品源码等全部成果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甲方(****)独家所有。服务商不得无故扣留成果或变相要挟,项目交付后不收取任何年费、扩容费、授权费及系统运维增值费用。
3.提供可现场核验的系统成品演示账号,确保档案收集与整理、文件管理、档案检索、档案库管理、业务管理、用户管理、打印模板(支持用Word编辑目录打印模板样式和占位符)、增量数据挂接等核心功能真实有效。现场核验不合格者直接作废标处理。
(四)长期增量服务承诺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交《长期新增档案扫描履约承诺书》,具体承诺内容如下,未提交或未完全响应的直接废标:
2.自愿成为采购人长期定点档案数字化服务单位,不限扫描页数、不限服务频次,承接采购人后续全部新增档案扫描业务,无小额拒单、拖延进场、挑单、推诿服务等行为。
3.本次询价锁定后期增量档案扫描单价,1年内价格固定不涨价,无上门服务费、出场费、数据挂接费、系统入库费、数据对接费等任何隐形收费。
4.后期新增档案的扫描、质检、著录、数据挂接等全部标准,须与本项目首期90000页档案数字化服务标准完全一致。
5.后期新增档案数据免费同步并入现有智慧档案管理系统,不收取系统扩容、数据对接、数据整合等任何费用。
6.若供应商存在拒绝承接增量业务、擅自涨价、降低服务及施工标准等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扣除项目尾款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7.本项目实行1年无限增量全包服务,包干总价5.1万元,服务周期内不限档案上传页数。
(五)资质核验要求
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采购人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企业经营状态。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将单独注明,****公司参与。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有意向且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须按要求完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需规范密封装订,文本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需包含:项目报价单、全套资质证明材料、企业获奖荣誉证书、同类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项目联系人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复印件等。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4.同步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全部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5.所有响应材料需统一装入密封包装,包装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或资料不全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对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18时(逾期送达一律拒收,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标书代写
2.提交地点:鄂尔****服务中心A座8楼808****民政局)。
3.提交方式:现场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快递、线上传输等其他提交方式。
1.本项目为一次性固定报价,供应商最终报价金额不得超过5.1万元最高控制价,超控制价直接作废标处理。
2.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供应商提交报价后不得更改、撤销或二次调价。
3.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内送达响应文件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询价资格,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4.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报价,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
5.需加盖公章、法人手章的位置出现漏盖、少盖、错盖的,视为无效报价。
6.供应商本次总报价为全包含税总价,包含项目实施所需税费、设备费、技术服务费、人工费、数据处理费、系统部署费、后期增量服务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最终**服务机构。若出现多家供应商最低有效报价一致的情况,以首次报价为上限,组织现场二次报价,直至确定唯一最低有效报价单位为项目承接单位。
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完毕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实施方案要求,在规定服务周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供应商本次填报的总报价真实、合规、有效,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报价须知、评审选取原则及履约要求,无任何异议。
询价文件提交截止及评审工作完成后,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另行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各参与供应商。标书代写
联系人:胡星耀
联系电话:159****6672
联系地址:鄂尔****服务中心A座8楼808室
附件 报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