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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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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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单位 : **** 企业信息
招标编号 : ****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6-06-12 12:00 标书代写
已截止
****生殖医学科气体一批配送服务项目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 2026-06-05 15:29

****生殖医学科气体一批配送服务项目公告【二次】

采购编号

****

发布日期

2026年6月5日

项目名称

****生殖医学科气体一批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报名时间

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2日12:00时(**时间)。

报名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com)成功注册会员,并网上提交报名。*报名一定要看清项目标包号,报错项目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条件

采购单位(业主)

****

资金来源

自筹

采购人

****

项目概况

标包划分

本项目具体需求如下:

生殖医学科气体一批:

1、包含:①高纯二氧化碳(40L):1150元/瓶;

②高纯氮气(40L):180元/瓶;

③**混合气(40L):1580元/瓶;(5%O+6%CO+89%N)

总金额:7.8万元。

*1、预估年用量仅供招标参考,非实际用量,签订合同后以实际用量为准;2、高值耗材网采限价目录内产品优先;3、****医院SPD管理

采购范围

供应商须按本采购文件要求,负责采购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至安装地点)、保险、安装(或组装)、检测、验收、培训、税金、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内容。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国关境内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对标包下的所有物品货物全部进行响应;针对所响应物品,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响应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公司****公司****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3、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响应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供应商为中国关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所响应产品属于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时);

③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

4、信用要求: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标书代写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

2****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结果为准。

3)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n/search/cr/)查询结果为准)。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接受

报名资料

◆不需要;□需要

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项目地点

****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要求

电子版:优质采平台上传壹份,PDF格式。

纸质版:一正一副,胶装密封完好。作为评委审查资料。正本每页需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可邮寄到招标文件附件地址上,或者开标前送到****急诊大楼5****办公室。(纸质标书邮寄不到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不影响投标。)标书代写

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项

获取时限

详见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地点

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com)。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暂定时间:2026年6月17日,9:00时(**时间)

地点:**省****南院(万达对面),7号楼3楼第1会议室

特别注意:开标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无须到现场开标,只线上开标,详情见招标文件附件)标书代写

履约保证金

的缴纳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2%收取。

发布公告媒介

◆****网站(http://www.****.com/)

◆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www.****.com)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http://www.)

其它事项

本采购公告、文件及答疑、澄清文件中使用“◆符号”表示本采购项目选择的内容;使用“□符号”表示本采购项目未选择的内容;空格中的“/”表示没有具体内容。供应商响应时,请按“◆符号”表示和要求的内容参加响应。

*如投标人报名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投标,应在开标日期前两天在优质采平台上填写弃标函或电话告知我方。否则开标当日不来的,由我院监督部门记录在案。记录两次的投标人拉入黑名单,不可再参与我院的任何招标。标书代写

*标书内容若有不清晰的页面,视为无效或废标处理!

医院咨询电话:0558-****767(****招标办公室,电话联系不上,可联系招标文件附件钉钉联系人)

优质采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0551-****0023

变更记录
此公告已变更(变更时间:2026-06-16 09:29)
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6-16 09:28

****生殖医学科气体一批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尊敬的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生殖医学科气体一批配送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的澄清具体如下:

质疑内容:

一、质疑事项: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氮气、**混合气(5%O+6%CO+89%N)三类医用气体配送服务,但采购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强制要求供应商按照医疗器械相关规定提供产品授权书、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等资质,该资质要求与本项目采购品类属性不符,属于资质设置错误、超出法定监管范畴,不合理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现依法提出质疑,请求采购人修正相关资格条款。

二、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项目采购标的为医用气体,不属于法定医疗器械范畴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40L瓶装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氮气、**混合气,属于医用气体品类。****管理局现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22修订版)》及配套分类规则,医用气体本身未被纳入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目录。

2.法规明确区分监管对象: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是医用气体配套设备(气体混合器、输送终端、减压阀、报警系统、管路装置等),而非气体原料本身。本项目仅采购气体配送服务,不含气体配套器械、设备采购,不应套用医疗器械资质要求。

(二)医用气体法定监管资质与医疗器械资质完全独立

1.国内针对医用气体(二氧化碳、医用混合气、氮气等)有明确、专属的监管体系,监管

主体、许可证件均区别于医疗器械:

2.生产/经营资质:医用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经销商需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覆盖对应气体品类。

3.医用合规资质:用于临床、医学实验的医用气体,需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符合药典/医用气体国家标准的证明文件;其中医用氧按药品管理,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但本项目二氧化碳、**混合气不按药品、不按医疗器械管理。

4.运输资质:配送企业或承运单位需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这是气体配送的核心法定资质,而非医疗器械相关资质。

5.多地医疗机构同类医****医院检验科、生殖中心、手术室气体配送),均统一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生产资质、危货运输资质、产品质检报告,从未要求医疗器械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类授权书,本项目资质要求与行业通行规则相悖。

(三)采购文件资质条款存在明显逻辑错误,限制公平竞争

1.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第2条、第3条,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授权书、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但本项目无任何医疗器械类货物,供应商无法提供对应证件,直接导致所有合法医用气体供应商均不满足投标资格,实质构成变相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禁止性规定。

2.资格要求第2条要求“对标包下所有物品全部响应,并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该条款本身无问题,但将授权书与医疗器械资质捆绑,导致合法气体供应

商因无医疗器械授权及证照被判定响应无效,条款设置明显不合理。

质疑回复:

一、删除投标人资格第三项:

“3、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响应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供应商为中国关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所响应产品属于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时);

③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

二、投标人资格增加:

7、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的二氧化碳、**混合气;

8、供应商(或委托的运输单位)具备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满足气体配送安全要求;

9、所投气体产品提供符合医用标准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三、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由于本次回复质疑,开标时间延后至2026年6月23日上午9点。标书代写

****

2026年06月16日

答疑公告 : 投标人资格 2026-06-10 10:15
投标人资格
发布时间 : 2026-06-10 10:15

****生殖医学科气体一批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尊敬的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生殖医学科气体一批配送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的澄清具体如下:

质疑内容:

一、质疑事实与依据:

项目采购标的物属性认定:本项目采购货物为 40L 高纯二氧化碳、**混合气(5%

O+6% CO+89% N),上述两类压缩气体均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3 版)》,属于危险化学品(压缩气体类别),其经营、储存、配送全流程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管理局。其中压缩二氧化碳、压缩氮气、压缩氧气及配比混合

气,均明确归类为危险化学品,开展对应经营****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这是开展本项目气体配送业务的法定前置资质。

现行公告资格要求存在重大缺失:本项目磋商公告 “资格要求”第三条仅针对医疗

器械设置资质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材

料,但完全未提及危险化学品经营相关资质。该要求割裂了医用气体的双重监管属性,

****医疗机构医用气体配送项目通用资质标准。****医院同类医用气体配

送招标项目,均同步要求供应商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部分项目还配套要求气瓶

充装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等,以此保障气体经营、配送安全合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本项目核心标的物为危险化学品,无论其应用场景为医疗领域还是工业领域,经营销售、配送该类气体均必须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该资质不可被医疗器械相关证照替代。

二、质疑请求

结合项目实际及法律法规要求,现提出以下两项正式请求:

1.立即暂停本项目磋商流程,对磋商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更正、补充,取

消原有医疗器械相关资质基础上,增加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范围包含二氧化碳、混合气等对应品类)”这一强制性资格条件;

2.同步完善配套资质要求,结合本项目气体配送、装卸、运输的服务内容,补充危

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资质(或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有效协议及第三方资质)、气瓶充装相

关许可等必要安全资质;

3.对已报名供应商进行重新资格核验,严格按照修正后的合法资格条件开展后续磋

商、评审工作,确保项目全程合规。

质疑回复:

一、原:“投标人资格:1、在中华人民**国关境内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修改为: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原:投标人资格:增加第六项: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氧化碳、混合气等对应品类)。

****招标办

2026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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