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窑河(珍珠码头-入淮**)航道养护工程设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第2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现变更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对此存在质疑的,应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在线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第5项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的“是”现变更为“否”;标书代写
3、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第11项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第2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现变更为“本项目不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书代写
4、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第33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的“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参加评审”现变更为“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标书代写
5、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第一项项目概况中的“****设计所需的勘察、测量,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现变更为“包括疏浚工程、必要的航标工程等,****设计所需的勘察、测量、施工图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标书代写
6、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的投标报价中的“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进行价格折算”现变更为“评审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6月16日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标书代写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舜耕西路138号
联系方式:055****6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与南二****广场B座7楼
联系方式:135****1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浩(采购人代表)、钱超(代理机构)
电 话:055****6925、135****1891
五、附件
1.窑河(珍珠码头-入淮**)航道养护工程设计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2.采购需求
3.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