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便携式碳同位素测量仪设备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996700(元) | **** | **区朱家角镇祥凝浜路16弄45号9-762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便携式碳同位素测量仪设备购置项目 | 便携式碳同位素测量仪 | GTC | L1-7825 | 1套 | 9967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应龙英,王献武,王会存,许佳(采购人代表),赵设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68%计收,即中标总价≤100万元时为中标总价*1.5%*68%[无实际中标价的以预算价为基准,不足2500元的按2500元计收,超过25000元按25000元收取],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收取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16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西路8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8797
质疑联系人:林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5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路288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询问):肖凌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3386
质疑联系人:金雅珍
质疑联系方式:0579-****3380
3. ****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市双**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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