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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2023〕5号)《省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国有资产实际使用情况,拟对符合处置条件且不能满足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做报废处置,现予以公示。
一、资产基本信息:
1.资产卡片编号:****
资产名称:小型越野汽车
资产原值:260,172.00元
累计折旧:260,172.00元
资产净值:0.00元
取得日期:2010年12月12日
2.资产卡片编号:CL****000004
资产名称:小型越野汽车
资产原值:260,172.00元
累计折旧:260,172.00元
资产净值:0.00元
取得日期:2010年12月12日
二、资产现状:已无修复使用价值。
三、处置依据:《**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2023〕5号)
四、处置原因:车辆购置时间较长、车况较差,经鉴定评估,无维修价值,无法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要。
五、处置方式:报废处置
六、公示期限: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
七、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纪委 电话:0851-****9169
****保障处 电话:0851-****9287
凡对上述资产处置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出意见反馈。
****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