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松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审批
浙江-丽水-松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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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批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松政〔202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历史**保护范围北至朝**(近长虹中路),西至**路,南至松阴溪、长松路,****路、**路(近长虹中路、长虹东路),具体范围以道路和建筑边界围合,总面积约70.74公顷。**历史**内划定北直街、汤兰公所—文庙、南直街3片历史文化街区。

二、要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保持和延续传统风貌,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和形象。

三、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依据,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要将保护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加强相关规划与保护规划的衔接。加快历史建筑公布、挂牌、测绘建档工作,依法合理适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四、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指导相关单位严格组织实施保护规划,健全保护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省建设厅、省文物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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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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