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镇县S224徐店至何集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固环许〔2024〕46号

审批
安徽-蚌埠-固镇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文 号: 有效性: 成文日期: 名 称: 关键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分局2024-12-31 09:24
有效
2024-12-31
关于**县S224徐店至何集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固环许〔2024〕46号
关于**县S224徐店至何集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固环许〔2024〕46号
关于**县S224徐店至何集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固环许〔2024〕46号

****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县S224徐店至何集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运输局S224徐店至何集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县徐店村,与崇文大道平面交叉,沿S224现有老路升级改造,呈南北走向,沿线经过张洪村、余王村、马路西、陆集村、后营村、何集乡等村镇,路线终点止于**县与**县交界处。根据《报告表》,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和营运中,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有效保护项目地生态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道路施工所需沥青混凝土采用外购商品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强化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落实拆除工程湿法作业以及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施工工地颗粒物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排放限值要求,路面摊铺沥青烟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加强公路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道路定期洒水抑尘。

2.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人员的施工营地设置在污水管网覆盖的区域,生活****处理厂进行处理。桥梁施工中钻孔灌注桩的废弃钻渣必须妥善处理,严禁直接排入自然水体。桥梁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施工船只必须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禁止将污水、垃圾及船舱油污水抛入自然水体,应全部收集并与施工营地上的污染物一并处理。禁止在澥河范围区内设立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严禁向澥河水体内倾倒污油、清洗机械设备,弃土及泥浆严禁倾倒,妥善利用及处理,避免对澥河水体造成污染;桥墩桩基施工泥浆应严格做好防泄漏措施,在水上工作台与钻孔间设置泥浆循环系统,钻孔泥浆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尽量避开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点,对无法避开的敏感点位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控制车速、鸣笛,按照《报告表》落实沿线噪声敏感建筑隔声窗,并预留噪声治理费用。运营期开展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保护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避免噪声污染扰民。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报告表》分类收集处理固体废物,规范建设暂存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建筑垃圾妥善收集堆放,及时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保护:合理布设工程设施,严禁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场等大临工程。落实植被保护要求,施工占地的表土剥离后单独堆放,回覆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清理施工便道、水稳拌和站等设施,取弃土场等大临工程,并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耕地等恢复,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三、项目建设应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照《报告表》和本批复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果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

2024年12月31日

抄送:**县生态****执法大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