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狮山镇长岗北路东侧、广云**侧地段“风梅岭”三期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市**区狮山镇长岗北路东侧、广云**侧地段“风梅岭”三期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A01-124********266776A-****0612-000001-1 | ||
| 正常公告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1-440605-04-01-811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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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
1.**市**区狮山镇长岗北路东侧、广云**侧地段“风梅岭”三期项目已由佛****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11-440605-04-01-811744批准(备案)建设。 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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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名称 |
**市**区狮山镇长岗北路东侧、广云**侧地段“风梅岭”三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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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区狮山镇长岗北路东侧、广云**侧地段“风梅岭”三期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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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市**区狮山镇长岗北路东侧、广云**侧地段“风梅岭”三期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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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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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区狮山镇长岗北路东侧、广云**侧地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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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其他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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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市**区狮山镇长岗北路东侧、广云**侧地段狮山镇工业区集聚位置。总用地面积70117.2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59万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最终建设规模以审批通过的报建图纸为准)。项目容积率上限约3.5,下限约2.0。拟规划建设工业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瞄准战略性**产业,以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及电子信息为主要发展方向,重点培育新质生产力,引导产业深度转型升级。 2.承包方式: 设计费:□固定折率包干,□固定总价包干,□固定费率包干,√其它 固定单价包干 施工**费:√固定折率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它: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市**区狮山镇长岗北路东侧、广云**侧地段“风梅岭”三期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内容”。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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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市**区狮山镇长岗北路东侧、广云**侧地段“风梅岭”三期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 1.1施工图设计: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立项(备案)文件、规划设计条件和设计任务书(如有),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的深度要求,在用地范围(红线范围)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室内公区装饰装修(如有)、幕墙(如有)、设备用房、消防、高低压配电、电梯、园林景观、协调性道路、人防(如有)、基坑支护(如有)、地基处理(如有)、室外市政、室外照明、海绵城市、燃气工程(如有)、光纤入户、智能化及信号覆盖、防雷、抗震支架、装配式建筑(如有)、绿色建筑(如有)、建筑节能(如有)、公交站(如有)、停车场交通系统、标识导视系统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以及以上有关专业的深化图纸(如有)和本项目所有内容相关的后续服务(包括配合提供危大工程等安全方面的设计保证措施、设计跟踪、招标采购配合服务、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参考品牌、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盖章、施工图设计图纸审图、规划、消防及人防(如有)的验收配合、竣备后的改造设计配合工作等)。 2.施工:包括工程施工、施工图预算及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 2.1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及经确认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检验检测、包设备、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通过验收、包移交、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具体施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土建工程:建筑、结构、屋面、门窗、室内公区装饰装修(如有)、幕墙(如有)、设备用房、园林景观、绿色建筑(如有)、市政工程、人防(如有)、场平、护坡、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如有)、海绵城市、公交站(如有)等工程; (2)设备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污水处理、光纤、智能化、消防、市政供水、防雷、节能、高低压变配电工程、照明、电梯等工程; (3)管网系统; (4)道路、标识导视系统、红线内外路口开设、红线内为完成项目建设所需地下管线、站场或绿化迁改等; (5)检验检测,按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工程实体质量、防雷、室内空气环境、水质(如需)等检测,并承担所需费用。地质勘察(含超前钻)、桩基检测、主体沉降监测、基坑监测、土壤氡浓度检测工作不含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但不免除承包人进行主体沉降观测内控的责任,并且需配合发包人完成本工程相关检测工作。 2.2施工图预算及结算编制:在发包人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变更、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2.3竣工图编制: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现场测量、文书文本等为编制竣工图而开展和完成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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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 596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5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456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08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8年03月19日 。计划工期:596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50日历天;预算书编写和审核时间为:9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56日历天。 设计以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计,若初步设计调整,以发包人提供初步设计图纸之日起计;施工以发包人或监理方发出的开工令起计;如根据项目需要,本项目分批次开发,则上述计划工期为单批次计划工期,设计及施工工期最终以发包人每批次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约定为准,每批次**工程预算价须在该批次开工前完成审定。项目整体总工期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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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317,363,678.3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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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5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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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施工资质并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事务所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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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结构、****事务所; 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4.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5.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适用于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7对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2.5亿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应当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能够体现投标人单独完成的工作量满足本招标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且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7.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7.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7.4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7.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7.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8.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8.1 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要求] √8.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8.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8.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9.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9.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10.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2.5亿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应当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能够体现投标人单独完成的工作量满足本招标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牵头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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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应同步核查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公示状态,若发现本单位虽已通过信用修复、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撤销失信状态,但上述网站尚未更新公示状态的,应将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用修复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作为附件纳入到投标文件中,****委员会评审决策,投标人未履行查询义务或未按要求附具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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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0765、0757-****1581。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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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 |
评标定标分离法(定量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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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6月17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7月08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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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7月08日09时0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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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7月08日09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标书代写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206-2)(具体地址:**省**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中心大楼 2 层)。电子标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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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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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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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528225 |
联系地址 |
**市******科技园(研发楼A栋)四层A401-6室(住所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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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7-****9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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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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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528000 |
联系地址 |
**市禅**祖庙街道人民路76号1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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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代理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
李尚强 |
联系电话 |
0757-****1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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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监督机构 |
**市******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6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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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接收部门 |
**市******水务局,**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6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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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处理部门 |
**市******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6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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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以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7.投诉接收部门:**市******水务局,**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7-****6106、0757-****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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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