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电瓶车得到及时、稳定的维修维护,保障业务良好有序开展,现需对电瓶车定点维修资格商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服务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电瓶车定点维修资格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0
(三)采购数量:1项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日常维护保养项目
1.对电瓶车进行常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刹车系统、轮胎气压与磨损、车灯、转向灯、喇叭、线路、电池电压与外观、充电接口、车架、紧固件等关键部位,确保车辆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2.更换易损易耗件,包括但不限于刹车片、轮胎、电池、保险丝、灯珠、充电器、线束、开关、螺丝螺母等影响安全与正常使用的零部件。
3.对电瓶车电池进行规范养护,包括均衡充电、防潮、防暴晒、定期检测容量与健康度,及时更换老化、鼓包、失效电池,杜绝安全隐患。
4.负责电瓶车清洁、紧固、润滑、调整等常规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外观整洁、运行稳定、性能正常。
(二)故障维修
1.接到单位电瓶车故障报修后立即响应,按照约定****维修处理。
2.提供电瓶车全品类常见故障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机故障、控制器故障、电池故障、线路故障、刹车故障、灯光故障、充电故障、仪表故障、轮毂故障、转把等。
3.维修所使用配件须为原厂正品或同品质合格配件,并提供配件质保。严禁使用劣质、翻新、不合格配件,确保维修质量与使用安全。
4.故障维修完成后进行全面试车检测,确认车辆恢复正常运行功能,并向使用方说明故障原因、维修内容及后续注意事项。
5.对无法现场即时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告知原因并提出处置方案。
(三)其它要求
1.维修人员需持证上岗,并遵守单位相关规定。
2.提供规范的报价、维修清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资料。
(四)维修项目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 1 |
玻璃胶 |
支 |
37.80 |
|
| 2 |
补胎 |
接待车、巡逻车 |
个 |
40.00 |
| 3 |
车头灯 |
接待车 |
个 |
400.00 |
| 4 |
车载充电器 |
48V/25AH加液 |
台 |
1352.40 |
| 5 |
充电插座 |
48V/Q3接口 |
个 |
126.00 |
| 6 |
充电器 |
48/25AH加液(巡逻车) |
台 |
1352.40 |
| 7 |
充电器 |
72v/Q3插(接待车) |
个 |
1554.00 |
| 8 |
倒车蜂鸣器 |
12V/48V通用 |
个 |
65.00 |
| 9 |
电池 |
6V/200A(接待车、消防车) |
个 |
672.00 |
| 10 |
电池 |
8V140A(巡逻车) |
个 |
756.00 |
| 11 |
电池 |
12V120A(2座车) |
个 |
882.00 |
| 12 |
电机总成 |
48V/72V(接待车) |
台 |
2800.00 |
| 13 |
电源总开关 |
铜触点大电流 |
个 |
85.00 |
| 14 |
方向机总成 |
巡逻车 |
套 |
487.20 |
| 15 |
方向轴 |
接待车 |
根 |
268.80 |
| 16 |
后保险杠 |
接待车 |
条 |
403.20 |
| 17 |
后视镜 |
接待车 |
个 |
218.40 |
| 18 |
加速器盒总成 |
接待车 |
套 |
361.20 |
| 19 |
脚踏垫 |
橡胶防滑 |
套 |
120.00 |
| 20 |
控制器 |
48V/5KW |
台 |
1600.00 |
| 21 |
喇叭 |
接待车 |
个 |
71.40 |
| 22 |
轮胎 |
165/70R13、155/70R13 (接待车1、2号) |
个 |
220.00 |
| 23 |
轮胎 |
155/70R13(接待车3、4号) |
个 |
220.00 |
| 24 |
轮胎 |
18×8.5Φ8(巡逻车) |
个 |
280.00 |
| 25 |
轮胎 |
145/70R12(2座车) |
个 |
220.00 |
| 26 |
轮芯 |
165/155 |
个 |
252.00 |
| 27 |
轮芯 |
145 |
个 |
260.00 |
| 28 |
轮芯 |
18×8.5 |
个 |
220.00 |
| 29 |
前挡风玻璃 |
接待车 |
片 |
1344.00 |
| 30 |
前减震器总成 |
接待车 |
套 |
352.80 |
| 31 |
刹车分泵 |
接待车 |
个 |
67.20 |
| 32 |
刹车毂 |
个 |
378.00 |
|
| 33 |
刹车盘 |
前/后通用 |
个 |
415.80 |
| 34 |
刹车片 |
一副4片 |
副 |
193.20 |
| 35 |
刹车踏板 |
接待车 |
个 |
386.40 |
| 36 |
刹车油 |
支 |
50.40 |
|
| 37 |
上门安装工时费 |
次 |
200.00 |
|
| 38 |
手刹线 |
条 |
117.60 |
|
| 39 |
四轮保养 |
紧固+润滑+调整 |
次 |
220.00 |
| 40 |
下摆臂 |
接待车 |
个 |
235.20 |
| 41 |
油门踏板 |
接待车 |
个 |
378.00 |
| 42 |
雨刮片 |
片 |
42.00 |
|
| 43 |
雨刮器 |
含雨刮电机 |
个 |
331.80 |
| 44 |
制动总泵 |
接待车 |
个 |
239.40 |
| 45 |
轴承座总成 |
A6款巡逻车 |
套 |
247.80 |
| 46 |
组合开关 |
灯光/雨刮/转向 |
个 |
380.00 |
| 47 |
座椅套(长) |
单排座接待车、巡逻车 |
套 |
400.00 |
| 48 |
座椅套(短) |
单排座接待车前排 |
套 |
300.00 |
| 说明:1.以上项目中的配件原则上均为原厂品牌规格标准。如不能提供原厂配件,请与采购人协商并取得同意后方可采用。 2.以上价格包含货物、保管、运输、包装、装卸、税费等所有费用。 3.相同品牌、规格的货品报价不应高于以上相应货品的最高限价。 4.如甲方需采购清单内未列明的物品,则乙方参照此产品在京东网购平台(www.****.com)或淘宝网购平台(www.****.com)的售价按竞价所报下浮率下浮后报价及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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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要求
1.资质要求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维修资质。
具备丰富的电瓶车维修经验,拥有专业的维修技术人员。
拥有完善的维修设备和工具。
2.服务响应
接到报修通知后,能够2日内到达现场处理。
一般故障三日内修复,复杂故障一周内修复,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服务验收
维修保养完成后,维修商家应等待我方人员确认无问题后才算处理完成。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未解决,商家应重新检修。如更换的配件在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免费更换。
(六)付款方式
乙方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乙方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定期或按批次结清货款。最终供货产品或服务单价=最高限价*(1-成交优惠率)。
(七)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项目预算金额(60000元)使用完毕。
(八)安全责任
(一)维修人员在馆内作业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
(二)维修过程中须做好安全防护,严禁违规操作、带电作业、危险作业。
(三)维修期间发生人身伤害、车辆损坏、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全部由维修商承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四)维修产生的废旧配件、电池、油污等废弃物须按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九)违约责任
(一)维修商未按约定时限到场维修、未按时完成修复的,每逾期一次,采购人有权酌情扣减相应费用。
(二)使用假冒、劣质、翻新配件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拒付费用、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维修商擅自提高价格、虚列项目、重复收费的,采购人有权双倍扣回违规费用。
(四)因维修商原因导致服务中断、影响单位业务开展的,由维修商承担全部后果。
(十)车辆照片
四种类型的电瓶车照片如下。
1.群众接待用车。
2.巡逻车。
3.2座车。
4.消防车。
三、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竞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竞价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六)特殊要求:无。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标书代写
(一)提交的相关资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营利组织的有关登记证件;
2.报价文件(附件1),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的价格,多次报价为无效报价;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竞价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机构简介(含股东基本情况说明)、同类业绩介绍(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6.承接本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报价提交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价截止日期为: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送达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备注: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快递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到付。由于快递原因未能按时送达的,视为竞价人放弃本项目的竞价,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3.邮寄地址:**市**街道牛山上山门禾坑路1号****,收件人:肖阳飞,电话:0769-****9605
五、竞价规则及采购结果确认
本次采购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一)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二)报价后最低报价有多家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承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二次报价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满足竞价需求的品牌不足3个的,原则上再延期3个工作日接收报名,延期后仍不足三家的,由我馆确定是否继续实施采购或由我馆从报名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一家。
(四)采购人认为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竞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择优选择其他竞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
报价时间截止后,我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
确认采购结果后,****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订立
按照竞价成交结果公告确定的价格、数量、服务期等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
七、联系事项
发起人:****
地址:**市**街道牛山上山门禾坑路1号****
联系人:肖阳飞
联系电话:0769-****9605
邮编:5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