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示范场所申报的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165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全县****试验示范场所3个。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县辖区内从事农作物种植产业的种植大户、涉农企业、******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遴选程序
1.****试验示范场所,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示范场所申请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租地合同书等申报材料。
2.****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后,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形成评审意见,再根据****试验示范场所并进行公示。
三、申报条件
1.场所土地承包合同期限3年以上。
2.场所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场所设施,具有明确的技术依托。
3.场所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4.场所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场所的职责
1.场所要明确技术指导员,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建立与科研院校技术**机制,场所要与省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紧密对接,发挥展示、示范、推广、培训作用,将场所建设成为“产”“学”“研”****示范场所。
3.场所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中心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
五、示范场所享有的权利
对****试验示范场所,实行动态管理,农技中心将购买绿色防控产品、生物农药、有机肥料、种子种苗等物资,****试验示范场所,开展示范推广。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向**县基层农技推****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金江镇文化南路1号,邮箱:****@163.com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3****2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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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