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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92691P | 建设单位法人:盛华兴 |
| 张伟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区润江路118号 |
| 年产160台套煤矿用湿式除尘风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11-C3511-矿山机械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9.597778 纬度: 32.4247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16 |
| 扬环审批〔2023〕04-0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192691P001X |
| 2021-05-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6 |
| 3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92691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003MA1MHY0E9X | 验收监测单位:**迈****公司 |
| 913********668839K | 竣工时间:2024-05-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ownload/316.html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煤矿用湿式除尘风机160台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煤矿用湿式除尘风机160台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喷砂:在喷砂房内用喷砂机对工件进行喷砂。调底漆:将底漆、稀释剂和固化剂在喷漆房内进行调底漆。自然晾干:喷底漆后,工件在喷漆房内自然晾干。调面漆:将面漆、稀释剂和固化剂在喷漆房内进行调面漆。自然晾干:喷面漆后,工件在喷漆房内自然晾干。成品检验:成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 实际建设情况:喷砂:在喷砂房内用喷砂机对工件进行喷砂。调底漆:将底漆、稀释剂和固化剂在喷漆房内进行调底漆。自然晾干:喷底漆后,工件在喷漆房内自然晾干。调面漆:将面漆、稀释剂和固化剂在喷漆房内进行调面漆。自然晾干:喷面漆后,工件在喷漆房内自然晾干。成品检验:成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与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接管****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废气治理用水循环使用,定期作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二)所用涂料须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排放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调漆和喷漆废气经“水帘+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排放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喷砂工序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中相关标准,喷漆房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排放标准》(DB 32/4147-2021)表1中相关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排放标准》(DB 32/4147-2021)表3中相关标准。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遵循“**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职工在现有职工中调配,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与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接管****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废气治理用水循环使用,定期作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2、项目废气主要为喷砂粉尘、调漆和喷漆废气。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排放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调漆和喷漆废气经“水帘+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排放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
| 2间喷漆房废气由1套“水帘+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变为2套“水帘+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能力26000m3/h不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五)以喷砂房为边界设置50米、以喷漆房为边界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存在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以喷砂房为边界设置50米、以喷漆房为边界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72 | 0 | 0.072 | 0 | 0 | 0.072 | 0 | |
| 0.32 | 0 | 0.32 | 0 | 0 | 0.32 | 0 | |
| 0.02 | 0 | 0.02 | 0 | 0 | 0.02 | 0 | |
| 0.0004 | 0 | 0.0004 | 0 | 0 | 0 | 0 | |
| 0.011 | 0 | 0.011 | 0 | 0 | 0.011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23 | 0.0869 | 1.4215 | 0 | 0 | 1.317 | 0.087 | / |
| 0.0456 | 0.0434 | 0.0891 | 0 | 0 | 0.089 | 0.043 | / |
| 1 | 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表3标准限值 | 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3) | 喷砂废气治理设施出口(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1~1.5mg/m3,排放速率为7.32×10-3~9.80×10-3kg/h | |
| 2 | 1套水帘+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4) | 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7-2021)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7-2021)表3标准限值 | 2套水帘+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4) | 喷漆废气治理设施一出口(1#水帘+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2~1.6mg/m3,排放速率为0.013~0.017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83~0.97mg/m3,排放速率为8.61×10-3~0.010kg/h,喷漆废气治理设施二出口(2#水帘+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1~1.6mg/m3,排放速率为0.011~0.017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73~0.93mg/m3,排放速率为7.58×10-3~9.69×10-3kg/h;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32~0.73mg/m3,颗粒物浓度为0.205~0.452mg/m3;厂区内喷漆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80~0.90mg/m3 |
|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监测期间验收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遵循“**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钢丸、收集粉尘、废活性炭、漆渣、水帘废液、废油漆桶。废钢丸、收集粉尘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漆渣、水帘废液、废油漆桶为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厂区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现场核查,项目依托原有一座36m2一般固废库。一般固废库的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项目依托原有一座50m2危废库。危废库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泄漏液体收集等措施。危废库标识标牌齐全;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设置导流沟和收集槽;配备危废转移台账和危险废物产生台账记录表;进、出口配备视频监控。项目危废暂存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的相关要求。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 项目已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前正在备案中 |
| 主体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依托原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主体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依托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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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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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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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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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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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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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