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审批《新一代锂电****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6.16-2026.6.23(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1506
传 真:****1506
地 址:**市新天北路001号科创大楼
邮 编:4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 名称 | 新一代锂电****基地项目(一期) |
| 建设 地点 | **省长****开发区金桥路以北、新卓路以东、金**路以南、新雅南路以西地块 |
| 建设 单位 | **圣****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公示 日期 | 2026.6.16-2026.6.23 |
| 项目 概况 | 新一代锂电****基地项目(一期)(项目代码:****)为**项目,位于**省长****开发区金桥路以北、新卓路以东、金**路以南、新雅南路以西地块,主要建设1栋电芯生产厂房、成品库、电解液库、动力站、原材料库等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8174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750.17平方米,总投资235098.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80万元。项目以磷酸铁锂、导电炭黑、NMP(N-甲基-2-吡咯烷酮)、CNT碳纳米管、粘结剂PVDF(聚偏氟乙烯)、分散剂(AlH2O2)、陶瓷浆料(Al2O3)、铝箔、石墨、SBR(丁苯橡胶)、CMC增稠剂、纯水、铜箔、电解液、隔膜、终止胶带、茶色保护胶带、Mylar薄膜、蓝膜、面贴、壳体、胶钉、密封钉等为原辅材料,经匀浆、涂布、烘干、辊压分切、激光模切、卷绕、装配焊接、气密性检测、真空烘烤、一次注液、化成、二次注液、封口、分容检测、包膜分选、包装等工序,生产3.2V铝壳储能锂离子电池。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2V铝壳储能锂离子电池10GWh(其中规格型号为314Ah的年产4GWh,规格型号为587Ah的年产6GWh;314Ah和587Ah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一致,仅尺寸、原料用量上有区别)。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及设备冲洗、洒水降尘、绿化、道路浇洒,不外排。施工期严格落实在建工地扬尘防治“六个100%”措施,实行围挡作业,采取覆盖、密闭运输、定期洒水等措施,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维护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施工期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期通过采取设置围挡,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及午休时间不得从事高噪声设备作业,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等敏感区时禁止鸣笛并减速行驶,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中排放限值。施工期建筑垃圾可以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政府指定合法消纳场处置,不设置弃土场;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强化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各废水(经车间沉淀池预处理后的负极搅拌设备清洗废水和化成胶钉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NMP精馏废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910m3)收集的初期雨水)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沉淀+芬顿氧化+沉淀池+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生物反应+MBR,处理规模100m3/d)处理后,与设备冷却循环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经废水总排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锂离子/锂电池排放限值。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涂布、烘干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余热回收+冷冻冷凝+沸石转轮+再生加热器回收处理后由22m排气筒(DA001)排放;注液、化成废气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22m排气筒(DA002)排放;投料、辊压分切、激光模切等工序粉尘经设备自带负压集气口收集、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NMP精馏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2m排气筒(DA004)排放。NMP储罐小呼吸废气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采取厂区绿化阻隔等措施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设备清洁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锂离子/锂电池排放限值;颗粒物(炭黑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浓度限值;颗粒物(炭黑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东侧(临新雅路一侧)、北侧(临金**路一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厂界西、南侧噪声排放执行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和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除尘设施集尘、废布袋、纯水制备滤芯、废极片、废箔材边角料、废隔膜、蓝膜边角料、不合格电池、废过滤介质(车间空气净化)、污水处理污泥(含车间沉淀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初期雨水池污泥)、废过滤介质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后委外综合利用或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抹布和手套(含油、含电解液、含乙醇等)、NMP精馏残渣、正极匀浆清洗废液、废分子筛、废转轮吸附装置、化学品包装材料、DMC废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1.2204t/a、N-NH3≤0.122t/a、TP≤0.0122t/a,VOCs≤21.5618t/a(替代来源:《**格力****公司废气深度治理项目》VOCs削减指标42.5734t/a和《族兴新材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系统全封闭改建项目》VOCs削减指标0.5502t/a)。 |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1506 通讯地址:**市新天北路001号科创大楼 邮编:410600 |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