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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相关法律法规,现将220kV****电站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县**镇。
二、总平面图主要调整内容(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
(一)警传室占地面积由32.16平方米调整为40.19平方米,建筑面积由32.16平方米调整为40.19平方米。
(二)调整后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35169.00平方米,总建构筑物面积1961.6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04.7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56.84平方米,总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311.7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54.89平方米,容积率0.051,建筑密度3.72%,绿地绿33.11%,上述调整后,仍满足规划条件的要求。
三、公示地点:
(一)项目地块现场;
****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cn/xxgk);
(三)**县政务大厅公示栏。
四、公示期限: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8日。
五、意见反馈:因建筑设计方案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联系电话:0772-****449;电子邮箱:****@163.com )。
附件:1.220kV****电站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拟调整总平面图
2.220kV****电站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前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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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