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通过院内议价方****医院各管道疏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医院各管道疏通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院内议价采购
4. 院内议价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预算价格(元) | 数量 |
| 1 | ********医院各管道疏通服务项目 | 详见服务项目要求 | 20000元 | 1年 |
二、服务项目要求
1.乙方须****服务所必须具备的证照,对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按照行业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遵守甲方监工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及时做好化粪池清掏及管道清洗工作,化粪池清掏及管道清洗按照实际需要及时处理,确保甲方排水设施的全年正常运行。
3、乙方进行管道疏通后,须用吸污车配置的高压水枪冲洗管道,保证管道畅通,管壁无污物。
4、乙方将化粪池等管道清理完毕后,须盖好化粪池、各类管道等的井盖,用**冲洗现场和所有工具,确保地面无污物、无异味、无污染。
5、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疏通所产生的污泥等杂物(包含自行选定倾倒地点及装运事宜)。
6、遵守政府主管部门有关化粪池清掏、污水井清掏及污物倾倒和处置的管理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关系,办理、完善各类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需提供24小时全天候急修服务,出现日常零星作业时,乙方应30分钟内响应甲方要求,遇突发事件应在20分钟赶到现场,4小时内处理完毕,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应急服务。
8、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之内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达标并交甲方验收,且乙方不能因此影响交付与使用。
9、作业方式和界限:每次必须对有要求的交叉管路进行疏通,每次必须对所有窨井开盖疏通,做到院内整个管道畅通。
10、乙方提供的清洁设备、材料、用品等应进行使用前的检查,确保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及卫生标准,符合现场管理要求。
11、吸污车辆尾气、噪声符合当地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无漏油现象,车身保持洁净。车辆运行安全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
12、乙方应做好安全作业管理,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承担所有安全作业贵任。
13、乙方保证其所管理的员工:
13.1确保合法用工,保证乙方员工具备相应资质及工作技能,且是直接与乙方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应对其员工进行有关劳动安全等业务培训,经培训合格方可派驻甲方工作现场。
13.2乙方所有员工行为准则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爱护工作场所的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13.3乙方须对其雇员因工作等情况的任何意外及伤亡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无须对这些意外及伤亡承担任何责任。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6年06月16日8:00时至2026年06月25日17:30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地址:****@163.com,邮件命名方式: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需注明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递交下列材料。
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委托代理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扫描件);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扫描件)。
五、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下午15时00分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6月30日下午15时0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2****中心(标书代写介入科旁)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市**区**街45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476-****038
七、争议事项处理:
依据《****财政厅关于规范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的通知》(内财购〔2022〕186号)中关于“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不对争议事项进行受理或处理”的有关内容,对限额标准 80 万元以下项目采购争议事项,按照《****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办法如下:(一)争议提出时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争议。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后续多次争议将不予接受。
1.提出争议应当提交争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争议函须加盖公章,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争议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公告日期,争议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争议事项和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争议的日期。
(7)争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8)争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争议受理时限: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争议后 1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争议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三)举报时限:争议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或采购人预算主管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