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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智能传感器产业园(二期)项目幕墙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高新区智能传感器产业园(二期)项目幕墙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中幕墙专业分包施工合同中第五条、第六条变更如下
第五条、合同价款:
1、本报价不含土建配合费。
2、本合同采用施工图固定总价合同,含税总价(含增值税9%)为_______元。不含税价为______元,税金为_______元。
第六条、结算依据及标准:
1、除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外,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变更,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24确定变更项目工程量,其单价综合以下方式确定变更项目价款:
(1)已标价(即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或子目有相同或类似的
更内容,按相同或类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子目的单价,确认变更项目价款。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或类似的变更内容,综合以下方式确定变更项目价款:
1)已参考以往类似项目合同价格确定价款;
2)双方询价、议价确定价款;
3)投标人提供变更项目的有效成本数据,并考虑合理利润,双方协商议价确定价款。
2.招标清单工程量仅供参考(即当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偏差时,以施工图为准,结算不予调整合同价款),招标清单无需上传。
3.合同范本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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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