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交通项目建设,推动高效协同发展,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发此公告。
一、选定招标代理项目名称
**区农村公路路网数字化、智能化、安全化升级,补齐道路安全监管、路况自动化检测、路网空地一体化巡查短板,项目核心涵盖软件系统及硬件监控系统加密升级(AI智能监控摄像机67套)、自动化道路检测车改装(2辆)、行业级无人机巡查体系部署(2套行业级无人机)、网络机房建设及部署四大建设内容,配套完善前端感知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开发及三年运维服务费用。概况及招标内容详见**市**区公共**交易平台招标计划公告。
二、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2.招****机关****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3.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内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4.招标代理机构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标书代写
补充提交证明材料:综合实力、招标方案、代理费标准、服务承诺及廉政承诺、类似业绩等。
三、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程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18日下午17点30分前提交完需要全部材料。****小组对报名代理机构通过对比、审查、考核后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法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并对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材料递交联系人:刁 栋 0319-****356
监督及投诉举报联系人:薛 珊 0319-****990
刘 宁 0319-****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