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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向你方下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齐自然梅闲认〔2025〕1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规定,我局拟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提出书面申请听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我局联系人:东 方
联系电话:0452-****662/188****6610
联系地址:**省**市梅里斯区葛根格日小区家园1号楼00单元01层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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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