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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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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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200 |
| 二、项目名称:****医院一氧化氮治疗仪采购项目 |
| 三、采购日期:2026年3月9日 |
| 四、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公司 |
|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经开)经南四路77号1号厂房6层623室 |
| 被投诉人1:****医院 | | 地址:**省**市**区纬五路1号 | | 被投诉人2:******公司 | |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 |
| 相关供应商:**** | | 地址:**省**市**市**路与郑上路交汇处西南侧**名苑三号楼二单元1-2层 | |
| 五、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整机重量不满足“整机重量≤8kg”的招标要求,构成虚假应标;2.中标供应商的业绩材料虚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违规骗取评标分值,破坏采购公平性。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2中关于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业绩材料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中关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诉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 |
|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