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心露**上乐园项目**经营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省**市**寿春镇203省道寿滨村
中标(成交)金额:营业收入的13%,营业收入的7%
三、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货物类 |
| 名称:****中心露**上乐园项目**经营项目 服务范围:按合同约定 服务要求: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乙方负责场地的规划设计、游乐设施的采购运输、运营期内的安全保障、设备的检修维护、场地的清理保洁、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2、乙方运营的水上游乐项目不少于六种(含),且至少一种龙虾造型主题水上设施,投入使用的全部设施设备必须全新,并符合国家相应的资质和执行 标准。 服务时间:按合同约定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规范及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9日
开标日期:2026年6月12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招标****集团****采购部门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芮经理
联系方式:183****8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