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剑川县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甸南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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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于**县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政府

关于**县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工程

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剑政征预公告〔2026〕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县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1.2283公顷,共涉及1个镇1个村1****小组,具体为******委员会****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县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工程建设项目

2026年6月16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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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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