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王大道原水管迁改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圣王大道原水管迁改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省**市芗**(南路街道)、**区(**街道)。
工程建设规模:本迁改项目起点位于**市芗**浦南镇**村圣王大道西侧,终点止于大唐世家北侧渠道处,沿圣王大道敷设,采用DN900球墨铸铁管实施迁改,迁改管道总长度约2.5km。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韩工(0596-****582)
地址:**市芗**桃林路57****水厂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卢雅婷(项目负责人)、林涌霖、陈小梅(0596-****355)
地址:**市芗****北路38号中旅商厦17A1室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K值取8%~12%(含8%,不含12%)】。本项目抽取的K值为8.53%。
五、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5日09:30时
六、工程交易地点:****交易中心。
七、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公司,福****公司,****公司,**省三****公司,****公司,**万****公司,****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解密)。
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1.第一中标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本项目未要求企业业绩。
4.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柒万零捌佰捌拾陆元整(含暂列金陆拾捌万捌仟柒佰陆拾元整)(¥****0886元,含暂列金¥688760元)。
5.项目负责人:杨文娟;证书名称:注册建造师(二级);证书编号:新265****36891;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个人业绩:本项目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6.技术负责人:王紫菀;证书名称:职称证书(工程师);证书编号:202********0328012931G,相关个人业绩:本项目未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类似工程业绩。
7.其他管理人员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姓名 | 岗位证书类型 | 岗位证书编号 |
| 1 | 市政工程施工员 | 刘弘亮 | 市政工程施工员 | 065********34377901 |
| 2 | 设备安装施工员 | 卢丽珍 | 设备安装施工员 | 035********34000014 |
| 3 | 市政工程质量员 | 陈登峰 | 市政工程质量员 | 035********34000011 |
| 4 | 材料员 | 罗张水 | 材料员 | 035********34000006 |
| 5 | 机械员 | 黄永禄 | 机械员 | 035********34000008 |
| 6 | 安全员 | 许婷 | C类人员 | 新**C3(2023)****594 |
| 7 | 安全员 | 薛白 | C类人员 | 新**C3(2023)****621 |
| 8 | 劳务员 | 傅永炎 | 劳务员 | 035********3400005 |
8.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开工日期具体以总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10.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经评议,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附的资格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1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报价等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 评审内容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结论 |
| 资格部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商务部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技术文件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投标报价 | 99.59 | 99.59 | 99.59 | 99.59 | 99.59 | 99.59 |
九、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十、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从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一、****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 ******公司 | 该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评审得分低于60,否决其投标。 | |
| **省****公司 | 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不完整,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5.1.1与5.1.4条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 |
| **省****公司 | 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不完整,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5.1.1与5.1.4条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 |
| **省**县****公司 | 该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评审得分低于60,否决其投标。 | |
| ****公司 | 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未提交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5.1.1与5.1.4条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
十二、开标情况说明:本项目的****委员会评审共8份,经评审符合要求3份,不符合要求5份。
十三、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十四、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联系电话:0596-****277。
十五、公示期: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2日
以上公示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cn/)、**发展招标采购网(https://zbcg.****.cn)公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