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真:0692-****506
邮编:678400
| 项目名称 | ****木炭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办事处****小组****砖厂原址) |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顺测金源环保****公司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项目代码:****)位****办事处****小组****砖厂原址),总占地面积约6287.67平方米,属“未批先建”项目,****环境局于2026年2月26日对该项目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德环罚〔2026〕1-01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造并配套建设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建设1条机制炭生产线,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500t机制炭。项目原****加工厂锯木灰、刨花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8万元,占总投资的56.8%。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人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固废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废气(原料堆存及输送过程中产生粉尘、筛分废气、烘干废气、燃烧废气、制棒废气、炭化废气等);废水(生活污水、喷淋废水);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烘干炉炉渣、不合格的产品、废包装材料、混凝沉淀池沉渣、压滤机泥饼、隔油池油污、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回用粉尘、木焦油、木醋液混合液体、机械保养废物)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物料集中堆放并覆盖、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及时清理建筑废料等措施。加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管理,避免带病作业。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办公生活区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施工期地表径流排入混凝沉淀池(20m3)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严禁施工;运输车辆途径敏感点时减速、禁鸣;加强施工人员宣传,做到文明施工。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建筑垃圾收集后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政府****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往当地垃圾收集点暂存。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对烘干废气、烘干炉燃烧废气、制棒废气、炭化废气设置1套喷淋静电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同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其中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排放限值;SO2、NOx、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筛分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起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项目厂房、原料堆场设置为半封闭结构(三面围挡+顶棚),生产过程均在厂房内进行;炭化废气自然冷却形成木焦油、木醋液混合液经收集后作为烘干炉燃料燃烧,不长期储存。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无组织粉尘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 2.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水方式,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厂外雨水沟渠。项目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池+压滤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m3/d、处理工艺“格栅+调节+A2O+沉淀”),达****处理厂废水接纳标准后的生活污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池(10m3),自行委托吸粪车运****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主要产噪设备底部设置减振措施,项目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经预测,在落实了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餐厨垃圾和隔油池油污一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农作物施肥;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返回烘干炉燃料消耗;烘干炉炉渣、混凝沉淀池沉渣、压滤机泥饼经编织袋收集后,****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农业种植领域的土壤改良;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回收站回收利用;筛分沉降粉尘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返回生产工段;木焦油、木醋液混合液体经收集后依旧作为烘干炉燃料进行燃烧;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的区域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进行重点防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地面和四周墙裙脚采用“抗渗混凝土+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危险废物备用储存容器,避免废机油泄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同时,本项目隔油池、化粪池、混凝沉淀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进行一般防渗;厂区道路、生产车间等其他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进行简单防渗。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土壤及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主要风险源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风险类型为废水非正常排放事故;危险废物泄漏事故;火灾、爆炸及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木焦油、木醋液泄漏事故;烘干炉非正常燃烧事故;木煤气泄漏事故。设置1座事故应急池并保持常空状态,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和岗位责任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增强风险意识,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可控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风险事故的影响可接受,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环境风险可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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