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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江****委员会3宗海域使用权到期,向我局提出续期变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现对该用海信息公示如下:
一、申请人:**市**区江****委员会
二、申请海域位置及面积
1#海****委员会浅海贝类养殖二北侧、獐岛东南侧约11.83海里、**港西侧围堰西侧2.77海里的海域,原海域面积250.667公顷;申请续期变更的宗海面积3.9058公顷。
2#海****委员会浅海贝类养殖二东侧、**港西侧围堰西侧2.98海里的海域,原海域面积289.732公顷;申请续期变更的宗海面积150.3261公顷。
3#海域位于海龙村浅海贝类养殖北侧、**港西侧围堰西侧2.45海里的海域、獐岛东南侧约13.04海里,原海域面积331.6978公顷;申请续期变更的宗海面积1.5773公顷。
三、用海范围界址(见附件):
四、用海方式:均为开放式滩涂贝类底播养殖。
五、用海性质:经营性
六、用海期限:5年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2日,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对本项目用海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电子邮件( ****@163.com)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635;
通信地址:****(**市**路126号,邮政编码:118300)。
附件:**省******办事处海龙村村民委员滩涂贝类养殖宗海界址图
**省******办事处海龙村村民委员滩涂贝类养殖宗海界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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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