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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高新区新三路以北高十四路以东,****结构厂房进行改造,约3000平方米,总造价约600万元。
二、基本要求:1、中标单位对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改造过程中所用到的建筑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三、付款方式:双方协商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须标明CMA许可使用标志),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