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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本着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土地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准《关于收回2015年第三批挂钩建设用地部分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汝政土〔2026〕12号文件,依法废止位于迎宾大道与钧天路交叉口东****人民政府一宗国有建设用地部分使用权,废止面积:1.316941公顷,并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 ****,变更后划拨决定书面积为2.243466公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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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