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共卫生宣传材料、礼品及其他物资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省**市**区涵西街道**街358号 | 122500.00元 | 94.5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公共卫生宣传材料、礼品及其他物资):
服务类(****)
| 序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数量(项)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公共卫生宣传材料、礼品及其他物资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00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225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邬源江、林向明、颜苹苹、丁瑞玉、蔡恒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若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采购包1(公共卫生宣传材料、礼品及其他物资):0.5万元
3.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4.招****银行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闽都支行;
账号:****4106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情况查均符合要求。
2.投标人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审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情况: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梅花镇梅峰路170号
联系方式:0591-****360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五一北路1****广场13楼1303联系方式:0591-****6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峰、郑直、江影、傅宇洋
电话:0591-****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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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