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饶镇艾草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招标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古饶镇艾草产业提质增效项目(招标项目编号:****)进行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P44页2.2.1
| 2.2.1 |
分值构成 (100分) |
商务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荣誉、主要人员:10分; 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 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60 分。 |
现修改为:
| 2.2.1 |
分值构成 (100分) 另有政策性加分 |
商务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荣誉、主要人员:10分; 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 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60 分。 |
2、原招标文件P50页“2.2.3(5)
| 2.2.3(5)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
评标价 |
60分 |
投标报价计算方法: 1.对投标报价的合格性进行评审。 2.评标基准价 C=将所有经评审合格的评标价按照由 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n个较高评标价和n个较低 评标价,取其他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 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n 按照以下规定取值: ①当 3≤X≤5,n=0; ②当 5<X≤10,n=1; ③当 10<X≤20,n=2; ④当 20<X≤30,n=3。 投标人数量为 X,以此类推。 3、投标报价评审采用插入计算法: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扣完为止)。 中小企业优惠条款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一款情形时,对于小微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3%—5%)作为其价格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情形时,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人,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 %(1%—2%)作为其价格分。 |
现修改为:
| 2.2.3(5)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 |
60分 |
投标报价计算方法: 1.对投标报价的合格性进行评审。 2.评标基准价 C=将所有经评审合格的评标价按照由 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n个较高评标价和n个较低 评标价,取其他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 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n 按照以下规定取值: ①当 3≤X≤5,n=0; ②当 5<X≤10,n=1; ③当 10<X≤20,n=2; ④当 20<X≤30,n=3。 投标人数量为 X,以此类推。 3、投标报价评审采用插入计算法: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扣完为止)。 |
| 中小企业优惠条款 |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一款情形时,对于小微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3%—5%)作为其价格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情形时,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人,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 %(1%—2%)作为其价格分。 |
本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淮****人民政府
****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