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决策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作用,适应富**城镇化提速、人口集聚带来污水排放量持续增长的现实诉求,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保障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组织编制《****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次规划旨在提升全域污水处理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完善与县域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
本次规划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及村庄建设边界以外,属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依据《**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直接编制地块层次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为进一步增强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实施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现将《规划》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地块范围位于**州******委员会那谢小组,那谢片区入口处普厅河下游西侧空地。距离县城约5km,距离瓦窑村2.7㎞。总用地面积为2.1584公顷。
二、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
****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服务范围:富**主**(含高铁片区)。
根据《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工业园区的污水和废水应单独收集处理,其尾水不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和雨水管渠。分散式工业废水处理达到环境排放标准的尾水,不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因此,本项目服务范围仅包含生活污水。
规划选址位于******委员会那谢小组,符合《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的要求。
三、道路交通规划
南侧小木线公路作为地块对外联系通道,且为该地块唯一机动车出入口,内部道路与小木线公路衔接;同时保证内部主要道路宽度和净空都在4.0米以上,满足消防车和设备运输车辆通行要求。
四、规划管控体系
结合选址踏勘论证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6年调整版)等,制定地块开发强度指标:容积率FAR≤1.2,建筑密度不超过40%,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绿地率不低于30%。
地块建筑退让用地界线控制距离为6米;临东侧罗富高速公路一侧,建筑自公路用地外缘起退让距离为30米;临进场道路一侧,建筑退让距离为5m,道路不涉及桥梁加固及乡村道路扩建。
地块内建筑间距应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相关要求,其他具体控制要求参照图则执行。
五、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6日—2026年7月15日,为期30天。
六、公示方式
****政府门户网(https://www.ynfn.gov.cn/)
七、意见反馈方式
1.邮寄地址:****(富**普厅北路47号,邮政编码663400)(请在信封上标注“****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2.电子邮箱地址:****174703@.com;
3.咨询电话:0876-****262。
此公示稿为过程稿,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正式批复为准。
附件:****关于《****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说明
****
2026年6月15日
附 件
****关于《****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说明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意见,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现将《****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目的
本次公示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厅关于印发**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保障公众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使规划成果更加符合城市发展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二、规划背景与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决策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作用,适应富**城镇化提速、人口集聚带来污水排放量持续增长的现实诉求,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保障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组织编制《****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地块范围位于**州******委员会那谢小组,那谢片区入口处普厅河下游西侧空地。距离县城约5km,距离瓦窑村2.7㎞。总用地面积为2.1584公顷。
四、规划主要内容
****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服务范围:富**主**(含高铁片区)。
根据《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工业园区的污水和废水应单独收集处理,其尾水不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和雨水管渠。分散式工业废水处理达到环境排放标准的尾水,不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因此,本项目服务范围仅包含生活污水。
规划选址位于******委员会那谢小组,符合《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的要求。
五、规划管控体系
地块开发强度指标:容积率FAR≤1.2,建筑密度不超过40%,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绿地率不低于30%。
地块建筑退让用地界线控制距离为6米;临东侧罗富高速公路一侧,建筑自公路用地外缘起退让距离为30米;临进场道路一侧,建筑退让距离为5m,道路不涉及桥梁加固及乡村道路扩建。
地块内建筑间距应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相关要求,其他具体控制要求参照图则执行。
六、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共30天。
七、公示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nfn.gov.cn/)。
八、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1.书面反馈:邮寄至****(地址:富**普厅北路47号,邮编:663400),信封请注明“****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意见建议”。
2.电子邮件:发送至****174703@.com。
3.电话咨询:0876-****262。
本次公示内容为过程草案,最终数据和规划要求以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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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