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澄城330千伏汇集站送出线路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陕西-渭南-临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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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30千伏汇集站送出线路工程
(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陕环批复〔2026〕47号
时间: 2026-06-16 17:26 |

******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330千伏汇集站送出线路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兆**能源〔2026〕5号)收悉。经我厅****委员会2026年第4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该工程位于**市**区、**县、**县,目前工程杆塔组立及架线已完成,紧线、附件安装等工序尚未完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单回架空线路长度约67.672km,起点为**330kV汇集站,终点为春光330kV变电站。工程总态投资15018万元,其中变动部分投资约6438万元,环保投资约18.3541万元,占变动投资比例约0.29%。

2024年4月16日,****环境局以渭环辐批复〔2024〕36号文批复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施工阶段****研究中心****基地试验田、规划新能源项目及富永高速工程等影响,线路走径局部发生变动,变动部分线路总长度约为32.19km,其中横向位移超过500m的线路长度约为7.588km,导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由0处增加为6处,声环境环境敏感目标由0处增加为5处。按照环办辐射[2016]84号文规定“构成重大变动的应当对变动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二)输电线路经乡村居住区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经过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三)加强施工环境管理,施工垃圾应集中堆放,固体废物须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相关规定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临时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

(四)加强运行期环境监管,定期对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监测检查,确保环境安全。认真做好电磁辐射科普知识的宣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的环境权益。

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环境局****分局、**分局、**分局负责对该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上述生态环境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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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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