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五路82****花园紫源名居1栋202卡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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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市****五路82****花园紫源名居1栋202卡转让竞买公告
****将于2026年7月16日上午10时至11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m.****.com/gov)上对本场标的进行竞价,现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注: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市****五路82****花园紫源名居1栋202卡,详情见下表:
| 标的物 |
不动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竞价幅度 (元) |
是否有保留价 |
| **市****五路82****花园紫源名居1栋202卡 |
粤(2023)**市不动产权第****772号 |
1919.04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
****9500 |
****000 |
10000 |
否 |
二、保证金及成交款缴纳事项:
1.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如缴纳保证金遇到问题的,请竞买人联系京东客服****229586。
2.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抵扣成交价款,买受人自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划入委托人指定的以下账户:(户名:****,账号:440********059013018 ,开户行:****银行****公司**翠亨新区支行)
3.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均不计利息。
三、办理按揭贷款事项
1.****银行贷款的竞****银行申请贷款服务。****银行申请贷款服务的行为,****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委托人和产权人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竞价成交价款。如部分竞价****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银行账户。
3.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者经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规定的付款期限全额支付竞价成交价款。无论由于竞买人****银行方面的原因导致竞买人逾期未付清全部竞价成交价款的,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4.竞买人需申请贷款的,****银行咨询。
四、咨询、看样事宜
1.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至竞拍日止,本次竞拍活动支持现场集中看样,请竞买人安排好时间,准时到达。
2.看样时间:2026年07月10日,上午10时,请提前预约。
3.看样地点:标的物地点集中。
4.到场联系负责人:黄生,188****8668。(工作时间早上9点—晚上5点,其余时间未能及时答复的,请联系400-****-9586或在线客服咨询留言)。
五、特别提醒
1.竞价成交价格仅为房屋转让价格(委托方净得价),产权过户办证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有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过户办理完之前产生的由委托方承担,过户办理完之后上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委托方及产权人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本标的仅限合法有效且无经营异常的企业参与竞价,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佣金、风险和损失。
4.标的现有存续租约,在同等条件下租户具备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在竞得房产后须继续执行现有存续租约。
5. 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文件,也可以向****了解或查阅,一经报名即视同完全了解项目的情况并认同相应的交易条件。
6.本项房产与另一项房产(**市****五路82****花园紫源名居首层2****公司完成内部装修,两项装修费用合计约为7,338,475元。该金额由**国信土地房****公司**公司评估并确定。如买受人竞得不同标的,则按竞得面积比例分摊装修成本(以委托人最终核算为准)。成交后买受人承担该装修成本,需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公司。
7.解释权归****所有。
六、联系方式
电话:麦小姐,188****7708
****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