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市黄河路218号)
联系电话:0546-****95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45000吨聚酰亚胺高分子单体材料项目一期环保设施技改项目 | **化工产业园内经五路以西、纬六路以南****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该项目依托现有45000吨聚酰亚胺高分子单体材料项目一期现有生产设施,优化对硝基苯酚钠生产工艺,增加酸化工序;优化4,4’-二氨基二苯醚(ODA)工艺过程,增加甲醇除杂工序。技改项目新增酸化釜、树脂吸脱附釜、板框压滤机及各类泵、罐区新增盐酸储罐等设备。项目以对硝基氯化苯、液碱(32%)、硝基苯(补充量)、N,N-二甲基乙酰胺(补充量)、氯化钾、甲醇、盐酸(31%)为原辅材料,通过水解反应、降温结晶、离心、自动包装、酸化回收等工艺年产对硝基苯酚钠13639.72t(折纯10000t);通过投料工序、分水工序、缩合工序、分液工序、气滞工序、水洗工序、干燥包装等工艺年产4,4’-二硝基二苯醚15000t;通过加氢还原工序、升华结晶工序、二次结晶工序等工艺年产4,4’-二氨基二苯醚4995t。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代码:2501-370503-07-02-426642)。 | 一、废气污染防治。工艺有机废气、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MVR系统废气通过现有“碱洗+水洗+过滤+RTO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SO2、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甲醇、硝基苯、对硝基氯化苯、酚类、VOCs、二噁英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及表2标准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表1标准要求,氯化氢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表4标准要求。RTO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4,4’-二氨基二苯醚闪蒸干燥废气、包装废气经现有“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水洗(除雾)”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 4,4’-二氨基二苯醚升华车间包装、重结晶车间包装工序废气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水洗”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依托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SO2、氮氧化物、烟粉尘、烟气黑度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依托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 依托危废暂存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对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加盖密闭。厂界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NH3、H2S、臭气浓度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表2标准要求;甲醇、颗粒物、硝基苯、氯苯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7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对硝基苯酚钠离心废水、4,4’-二硝基二苯醚气滞及水洗废水、4,4’-二氨基二苯醚精馏冷凝废水经MVR处理后冷凝水部分回用,剩余部分与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治理碱洗、水洗废水、洗罐废水、初期雨水****处理场,经“高浓池+综合池+厌氧罐+水解酸化池+A2O活性污泥池+二沉池+芬顿处理+**池”工艺处理后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表3间接排放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一企一管”****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未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吸附工艺废树脂、蒸馏釜残、压滤机废滤布、压滤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升华残渣、精馏残渣、废吸附脱色硅胶、过滤残渣、洗涤塔废填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导热油,废气治理废液,废气处理过程废活性炭、过滤、抽滤工序废滤布滤网、除尘器废布袋、实验室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工艺生产过程中的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渗漏、雨淋和扬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调试期间,你单位应对MVR结晶盐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程序和鉴别方法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性质鉴定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生产车间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依托现有事故水池(总容积1500m3),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95吨/年、0.15吨/年以内,纳入******公司污水处理厂统一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2.35吨/年、14.58吨/年、1.95吨/年、28.11吨/年以内。技改前相比,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增加1.97吨/年、25.28吨/年。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替代指标,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 2 | ******公司污泥入炉焚烧及飞灰减量化项目 | **市**县小清**侧、**村西侧,******公司现有厂区内 | ******公司 | 中质钜盈(山****公司 | 依托现有1台600t/d生活垃圾焚烧炉和环保设施,协同处置含水率80%的污泥120t/d,采用WPD直接喷烧技术,直接喷烧的污泥在炉膛内迅速干化燃烧,并落在炉排上,因此污泥占用焚烧炉(机械炉排式)负荷按干化后污泥计算即24t/d,技改后焚烧炉处理规模不变仍为600t/d,即日处理生活垃圾438t/d(入炉量)、一般工业固废138t/d(入炉量)、80%污泥120t/d(折合干污泥24t/d),折合干污泥总量不得超过24t/d;烟气净化增加炉内喷钙脱硫系统,提高烟气净化效率,减少飞灰产生量。本项目新增污泥接料仓、预处理模块、喷烧模块、除臭系统及其他辅助设施等。其它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组及公用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代码:2512-370523-89-01-593057)。 | 一、废气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炉内喷氨水)+炉内喷钙脱硫+半干法(Ca(OH)2溶液)+干法(消石灰粉末)+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经1根高80米高烟囱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HCl、CO、重金属(汞、镉、铊、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等排放浓度满足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浓度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颗粒物:30mg/m3;NOX:300mg/m3;SO2:100mg/m3;HCl:60mg/m3;CO:10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镉、铊及其化合物:0.1mg/m3,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1.0mg/m3;二噁英类(0.1ng TEQ/m3) ;氨逃逸量满足《垃圾发电烟气净化系统技术规范》(DL/T1967-2019)要求(8mg/m3)。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焚烧炉故障、检修时垃圾坑臭气采用负压收集,经过植物液喷淋和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主厂房外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的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NH3:4.9kg/h、H2S: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飞灰暂存间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水喷淋装置净化后由1根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NH3:4.9kg/h、H2S: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厨余预处理单元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碱液喷淋塔+酸喷淋塔”系统净化后经1根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中的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NH3:4.9kg/h、H2S: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垃圾贮坑、卸料大厅、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污泥接收仓等设施采取封闭负压措施,并保证其在运行期和停炉期均处于负压状态,密闭收集的废气引入焚烧炉中进行高温处理。停炉检修期间,关闭垃圾卸料门,开启植物液喷淋系统抑制臭气产生,同时将卸料间、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储坑的臭气送入除臭车间内的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定期对垃圾贮坑进行喷洒灭菌、灭臭药剂;在卸料大厅内的进出口、卸料门以及大厅上方设置除臭系统;采用全封闭上料坡道,上料坡道两边设置快速开关门;除渣系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灰渣运输密闭转运,减少炉渣存储、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石灰仓、活性炭仓、灰库和飞灰固化车间均设置布袋除尘器。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厂界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NH3:1.5mg/m3、H2S: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厨余垃圾预处理单元产生工艺废水、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水等废水排入厨余废水预处理装置经“螺旋脱泥+气浮除油”处理后,与垃圾渗滤液、主厂房和卸料大厅的地面冲洗水、厂区车辆冲洗水以及生活污水和化验室废水****处理站经“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浓液减量化”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后回用至厂区冷却塔补水,浓缩液部分回用于石灰浆液制备,其余回喷焚烧炉;锅炉除盐水制备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回用至厂区循环冷却塔补水;循环冷却塔排污水****处理站,采用“过滤+反渗透”处理后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后回用至厂区冷却塔补水,浓缩液用于出渣机补水,废水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飞灰、废矿物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除尘器废布袋、废过滤膜、化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炉渣、粗油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厨余垃圾分离固相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制水系统废树脂送焚烧炉焚烧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渗漏、雨淋和扬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新污染物治理。项目涉及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铊及铊化合物、二噁英类等列入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污染物,应严格落实新污染物管理要求,强化管控措施。对已发布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应确保达标排放,将相应的新污染物纳入监测计划要求,做好跟踪监测。 六、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七、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依托现有1座600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SO2、NOx、颗粒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80吨/年、140吨/年、10吨/年以内。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 3 | **市俊源****公司5000吨/年超净高纯化学试剂乙醚项目 | **省**市******示范区,**市俊源****公司内(**省化工重点监控点) | **市俊源****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1座乙醚生产车间、1座甲类危化品仓库及配套附属设施,外购无水乙醇、催化剂、稳定剂,年产5000吨超净高纯化学试剂乙醚。本项目总投资5050万元,环保投资340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 灌装废气、储罐区及装卸车废气经“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焚烧加热炉”处理后,经一根高度32米、内径0.8m排气筒DA008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颗粒物10mg/m3、氮氧化物100mg/m3、SO2 50mg/m3),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的要求(VOCs 60mg/m3、3kg/h);依托危废暂存间新增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高度15米、内径0.2m排气筒DA011排放,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的要求(VOCs 60mg/m3、3kg/h);****处理站新增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湿式净化塔”处理后,经一根高度15米、内径0.4m排气筒DA012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 1 排放标准要求(硫化氢3mg/m3、0.1kg/h,氨20mg/m3、1.0kg/h,VOCs 100mg/m3、5.0kg/h,臭气浓度800(无量纲))。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加强管理;所有罐、机泵、管道、阀门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 厂界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 2mg/m3),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硫化氢0.06mg/m3、氨1.5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乙醇塔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分析化验排污水、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含油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隔油+废水pH值调节+溶气气浮机+铁碳电解+芬顿氧化处理+中和沉淀+一级缺氧+一级氧化处理+二级缺氧+二级氧化处理+MBR”工艺处理,脱盐水站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经含盐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多介质过滤+精密过滤+反渗透+电渗析+MVR蒸发”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接触氧化+沉淀”工艺处理,处理后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相关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新增不沾染危化品的废原料包装物属于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脱水反应废催化剂、水合反应废催化剂、废吸附剂、新增分析化验废物、新增废润滑油、新增废润滑油包装物、新增废含油抹布及废含油劳保用品、新增沾染危化品的废原料包装物、****处理站废污泥、****处理站MVR蒸发废盐、新增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渗漏、雨淋和扬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新污染物治理。项目原料及过程转化不涉及新污染物。 六、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七、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生产车间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依托现有7000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拟建项目VOCs排放量控制在6.471吨/年、SO2排放量控制在0.0012吨/年、NOx排放量控制在0.0485吨/年、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0.00682吨/年。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 4 | ******公司科谷介观负极材料和包覆材料中试项目 | **省****经济开发区胜利路6号******公司内 | ******公司 | **典图****公司 | 本项目主要位于科谷介观现有中试厂房内,建设一套5kg/h(蜡油处理量)糠醛精制装置、一套油品热转化生产包覆材料中试装置、一套10kg/h(溶脱油处理量)油品热转化生产针状焦中试装置、一套负极材料中试装置。 ①糠醛精制装置,以蜡油为原料,糠醛溶剂为选择性溶剂,经溶剂萃取工艺,得到芳烃含量多的溶脱油,蜡油预处理后溶脱油量为26t/a;②油品热转化生产包覆材料中试装置,以蜡油预处理产生的溶脱油为原料,在不同反应釜中不同温度下的缩聚反应分别得到包覆沥青、粘结沥青、浸渍沥青,中试产物包覆沥青年产量为4.08t/a、粘结沥青年产量为4.08t/a、浸渍沥青年产量为4.06t/a;③油品热转化生产针状焦中试装置:以蜡油预处理产生的溶脱油、富芳烃蜡油类改性剂为原料,经进料、预热,焦化反应、分离、除焦、煅烧工艺生产针状焦,中试产物针状焦年产量为4.80t/a;④负极材料中试装置:以针状焦为原料、粘结剂(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采用沥青类粘结剂,等静压石墨生产采用等静压石墨专用煤沥青粘结剂)、改性煤沥青浸渍,经针状焦粉碎筛分预处理、混捏成型、焙烧、浸渍、石墨化及机械加工工艺,生产中试产物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年产量为1.27t/a、等静压石墨年产量为1.27t/a。 中试周期为2年,中试期满后,若中试试验产物达到预期要求,则建设规模化生产线;中试车间及设备保留,为后续用作其余产品的中试研发,利用原有设施、**进行改造建设新的中试项目的,应按相关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总投资3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6%。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 (一)废气污染防治。糠醛精制实验装置、油品热转化生产包覆材料实验装置、油品热转化生产针状焦装置、负极材料试验装置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换热+静电捕油器+布袋除尘器+CO+换热+SCR+碱喷淋”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气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第7部分 其他行业》表1Ⅱ时段限值(VOCs 20mg/m3、3.0kg/h),沥青烟、苯并[a]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要求(苯并[a]芘0.0003mg/m3,沥青烟5.0mg/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76-2019)表1排放限值(SO2 50mg/m3、NOx 100mg/m3),硫化氢、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硫化氢0.33kg/h、氨4.9kg/h),《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逃逸氨浓度:2.5mg/m3)标准。 油品热转化生产针状焦装置、负极材料试验装置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76-2019)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 ****中心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7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第7部分 其他行业》表1Ⅱ时段限值(VOCs 20mg/m3、3.0kg/h)。 依托同期项目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II时段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加强管理;所有罐、机泵、管道、阀门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臭气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第7部分 其他行业》表2排放限值(VOCs 2mg/m3、臭气浓度16无量纲),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6mg/m3(1h平均))。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实验室分析排水、生活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切焦冷焦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通过****公司,****处理站采用“隔油+气浮+水解酸化+A/O池+SRIC厌氧器+臭氧氧化+BAF”工艺处理后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和**市****公司接管协议要求排入**市****公司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阳河。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糠醛溶剂、机械/过滤残渣、冷凝液、切焦污油、沾染危化品(糠醛、油品等)的废包装物、实验室废弃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布袋收集尘、捕集焦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针状焦不合格品、加工废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委托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2020年第四十三号修订)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新污染物治理。项目原料及过程转化涉及的新污染物苯并[a]芘属于列入《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中的新污染物,应严格落实新污染物管理要求,强化管控措施。对已发布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应确保达标排放,将相应的新污染物纳入监测计划要求,做好跟踪监测。 (六)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七)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生产车间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依托同期拟建项目(石油基高端碳****基地项目)**3000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拟建项目VOCs排放量控制在0.434吨/年、SO2排放量控制在0.088吨/年、NOx排放量控制在0.026吨/年、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0.034吨/年,项目废气无需申请总量;项目废水不直接排放,废水排放量为250.7m3/a,COD排放量为0.084t/a、氨氮排放量为0.0016t/a,废水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全部纳入**市****公司总量指标统一管理。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 5 | ******公司高性能碳材料中试项目 | ****开发区胜利路6号,省化工重点监控点,******公司内 | ******公司 | **典图****公司 | 本项目主要位于科谷介观现有中试厂房内,购置马弗炉、发泡磨具、管式加热炉、行星式球磨机、干燥箱、双段式蒸汽活化炉、高速离心机、石墨化炉等主要设备。本项目与厂区“石油基高端碳****基地项目”共用热缩聚反应炉、中间相沥青反应炉、蒸发塔等主要装置3台,以脱沥青油为原料、四氢呋喃为溶剂通过高温热缩聚反应制备中间相沥青;建设泡沫炭、多孔碳、电容碳生产线,以中间相沥青为原料通过自挥发发泡法制备2.4t/a泡沫炭,采用蒸汽活化法制备2.4t/a多孔碳和1t/a电容碳。本项目总投资730万元,环保投资36.5万元,占总投资的5.0%。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510-370523-89-01-700706)。 | 一、废气污染防治。 中间相沥青制备过程中蒸发塔塔顶废气、出料废气,泡沫炭生产过程中发泡、氧化、炭化、石墨化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及多孔碳和电容碳生产过程中预碳化、活化废气采用“换热+静电捕油器+布袋除尘器+CO+换热+SCR+碱喷淋”处理与电容碳生产过程中配酸、酸洗工序产生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第7部分 其他行业》表1Ⅱ时段限值;四氢呋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标准限值;沥青烟、苯并[a]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要求;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76-2019)表1排放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逃逸氨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浓度限值。 泡沫炭、多孔碳和电容碳生产过程中研磨称量、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76-2019)表1标准要求。 依托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Ⅱ时段限值。 ****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气采用“碱洗+光氧催化+碱洗”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高15米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VOCs、臭气浓度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中表1标准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加强管理;所有罐、机泵、管道、阀门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第7部分 其他行业》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无组织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浓度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地面清洗废水、离心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含油污水、碱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公司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气浮+水解酸化+A/O池+SRIC厌氧器+臭氧氧化+BAF”工艺处理后满足《石油炼制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和**市****公司接管协议要求排入**市****公司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阳河。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废四氢呋喃溶剂、废冷凝油、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染酸性液体的废滤布、酸洗废液、废布袋、布袋收集尘、捕集焦油、工艺生产过程中的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废SCR脱硝催化剂、废CO催化剂、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渗漏、雨淋和扬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生产车间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依托同期拟建项目(石油基高端碳****基地项目)**3000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COD、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52t/a、0.004t/a以内,总量指标全部纳入**市****公司总量指标统一管理。SO2、NOx、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126吨/年、0.006吨/年、0.049吨/年、0.271吨/年以内。拟建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 6 | ******公司年产1200万套高性能子午线摩托车轮胎项目 | ****开发区**路1号 | ******公司 | **典图****公司 | 项****经济开发区**路1号,占地面积36761平方米,**密炼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等。以天然胶、合成橡胶、炭黑等为原材料,购置密炼机、硫化机、胶片冷却线、炼胶机、复合挤出机、成型机等设备共396台(套)。通过密炼、压延、成型、硫化工序,实现年产1200万套高性能子午线摩托车轮胎。本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 (一)废气污染防治。炭黑解包粉尘经气力输送系统密闭收集后汇入密炼车间废气处理设施,炭黑罐粉尘、粉料解包粉尘、粉料配置粉尘、配料废气经上辅机系统气力输送装置密闭,负压抽吸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与母炼废气、终炼废气、挤出压片废气、胶片冷却废气、开炼废气、胶片冷却废气密闭空间收集后分别经过两套“布袋除尘器+碱喷淋+活性炭吸脱附+催化氧化(CO)”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橡胶制品制造业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II时段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排气筒高度15m排放限值。 压延车间的气密层、过渡层、薄胶片压延废气、三角胶挤出废气、钢丝圈挤出废气经软帘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压延车间的钢丝帘布压延废气经软帘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压延车间的胎面、胎侧、胎肩垫胶挤出废气经软帘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橡胶制品制造业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II时段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排气筒高度15m排放限值。 硫化废气经隔板密闭,负压抽吸收集后分别经过四套“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橡胶制品制造业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II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排气筒高度15m排放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储罐动、静密封处泄漏;加强管理;所有罐、机泵、管道、阀门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表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 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胶片冷却排污水。其中,喷淋系统排污水、胶片冷却排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以及循环冷却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共同经DW001送入**安林****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织女河。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胶料、废带胶钢丝帘布、废带胶钢丝、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废胶囊、废PE膜垫布、废布袋、废吸附剂、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隔油池污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包装物、冷凝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渗漏、雨淋和扬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生产车间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依托厂区1000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三级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6.053吨/年、0.702吨/年以内,纳入**安林****公司统一管理。拟建项目VOCs排放量控制在3.532吨/年、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1.319吨/年。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 7 | ******公司肉鸡养殖扩建项目 | 津县汀罗镇******公司内 | ******公司 | ******公司 | 在现有项目年出栏28万只肉鸡基础上,由原来单层笼养更新为立体自动化叠层笼养(4层),鸡舍高度由原来的3m提高至4.2m;购置2台65kW空气能热泵系统为鸡舍供暖,实现冬季饲养,增加年出栏批次,改建后42天出栏;同时**病死鸡暂存间;在每两栋鸡舍之间设置1座废水暂存池,共4座地下式。鸡舍周围**独立封闭废水收集系统,连接****处理站;**密闭式鸡粪暂存间;****处理站一座、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利用原有病死鸡暂存间进行改建为危废暂存间。通过以上措施,扩建后全厂实现年出栏212万只肉鸡的养殖规模。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占项目投资的8.6%。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2412-370522-89-01-453745)。 | 一、废气污染防治。鸡粪暂存间密闭,喷洒除臭剂除臭,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进入生物滤池除臭处理;污水站加盖封闭废气经收集后同鸡粪暂存间废气一并经生物滤池除臭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科学使用饲料、鸡粪日产日清、通过鸡舍内部喷洒除臭剂除臭、进出风口水帘投加除臭剂、鸡粪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废水暂存池等区域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方式,减少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饲料塔投料通过密闭绞龙将饲料输送至料仓内部,废气通过仓顶的袋式除尘器除尘减少颗粒物的产生。厂界硫化氢、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委托专业环卫单位定期清掏;空气能系统排污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鸡舍冲洗****处理站,经“格栅+调节池/沉砂池+厌氧池+强化脱氮除磷SBR反应器+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深度消毒+pH中和调节”处理后参照达到《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 2010)中“表3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生产用水水质评价指标限值”后用于厂区绿化、鸡舍冲洗,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2020年第四十三号修订)、《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6624-2011)等要求进行防渗,划分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并进行分区防治。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废药瓶、废针管、废药物药品、废润滑油、废油桶、工艺生产过程中的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除尘器废布袋、生物除臭塔废填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病死鸡、鸡粪、水处理污泥属于农业固体废物。病死鸡按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规范处置。水处理污泥、鸡粪外售有机肥企业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渗漏、雨淋和扬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隔声等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定期组****人民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
| 8 | **农高区 **入海廊道——游船及观光栈道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 | **市**区****东北侧海域 | ****集团有限公司 | **海大工程勘察 ****公司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观光栈道、观光平台及游艇码头三部分:观光栈道工程总长度为3.75千米,完成面顶高程3.3米,总宽 6.3米,净宽 5.7米,两侧各设置0.3米波形钢护栏。采用架空结构,跨径8米;观光平台包括栈道入口平台、红滩生态科普平台、错车平台、海洋生物科普平台、****中心平台,均采用架空结构;游艇码头主体采用浮箱码头,游艇泊位依托海洋种质**科普平台进行布置,采用椭圆形架空结构围护,围护结构顶宽 6.3米。游艇码头共设计布置13个停靠泊位,设计船型为中型游艇和钓鱼艇。项目总用海面积为13.7982公顷,其中主体工程用海面积13.7590公顷,临时工程用海面积0.0392公顷。 | (一)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式,减少噪声、废水排放和生态破坏,确保符合生态保护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施工作业范围施工,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严禁越界施工。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尽可能避开大风、降雨天气。落实《**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要求,施工期尽量减少作业车辆、机械数量,控制人员数量。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船舶应使用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的燃油,减少废气产生量。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含泥沙废水,通过沉淀池收集后依法规范处理,禁止废水外排入海;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统一收集后依法规范处理,不得在海域内排放。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运往陆域移动公厕,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区海****处理厂处理。 (四)规范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施工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处置应当符合《**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 (五)加强生态保护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科学安排施工方案,尽量缩短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应避开周边海域生物的繁育期;如发现因施工引起水质变化而对周围海域保护目标或海洋生物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渔业**损失经济补偿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做好项目的施工期和运营期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噪声,选择高效低噪设备,严禁在中午12:00~14:00 和夜间 22:00~6:00 期间作业。施工期边界噪声应达到《****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标准。加强营运期设备及游艇的噪声影响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减轻不利环境影响。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工程需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风险应急预案、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环境风险监测,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有效减少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应按国家规定在工程外围设置警示标志。 三、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若项目发生变化,按照有关规定属于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加强监督检查 ****环境局****分局负责该工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该工程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