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水利局关于周宁县周墩溪泗桥乡段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周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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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宁水审批〔2026〕36号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6-06-16
标 题: ****关于**县周墩溪泗桥乡段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县周墩溪泗桥乡段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宁水审批〔2026〕36号
2026-06-16 17:26


****政府:

你乡《关于申请批准**县周墩溪泗桥乡段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周泗政〔2026〕3号)及有关附件悉。2026年5月9日,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该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于近期完成了评审复核意见(详见附件)。经审核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周墩溪系**溪支流,发源于政**五里**南麓,东南流经政**郢地、下宅,**县吴厝坑、洋尾弄,后折向东**经周墩村,在竹岭右纳泗桥溪,流经下楼村,最终于龙主冈右纳坂坑溪,后汇入**溪。周墩溪流域面积118km2,主河道长19.5km,河道平均坡降11.5‰。

周墩溪泗桥乡段河道两岸多为天然河岸,部分河段岸坡冲刷严重,出现崩塌情况,同时部分河道存在淤积,影响行洪安全;局部居民区房基高程较低,现有堤防未达到十年一遇防洪标准,且未能形成闭合,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本次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的实施,可提高治理河段两岸护岸抗冲能力,提高治理河道行洪能力,使项目区内居民区达到防洪闭合,从而保障治理河道沿岸周墩、赤岩、洋尾弄及泗桥等4个行政村共计6635名群众及2800亩农田的防洪安全,改善河道的水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县周墩溪泗桥乡段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县周墩溪泗桥乡段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7.394km,其中周墩溪治理河长4.783km,洋尾溪支流治理河长0.55km,红阳溪支流治理河长1.525km,泗桥溪支流河长0.536km。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堤防及护岸2293m(其中**堤防367m;**护岸1926m),河道清淤清障5.212km(其中清淤0.852km,清障4.360km),**穿堤涵管6处,设置标志牌1座,警示标识3座,水位尺13座,安全监测设施1处。

(一)同意本工程村庄段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农田段采用10年一遇防冲不防淹标准;排涝标准采用5年一遇。

(二)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及设计推荐的**堤防及护岸断面所采用的结构型式。

(三)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总工期为8个月。

三、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工程概算总投资1482.29万元,资金除申请中央补助外,其余由地方筹措解决。

四、有关建设管理要求

(一)项目业主应严格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项目管理。

(二)项目业主应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抓紧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工程建设“五制”要求,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农业农村局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完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三)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项目水保、环保、用地、用林等报批工作。

(四)项目业主应抓紧细化施工安排与汛期安全相关措施,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

(五)项目业主应适时设立专门管理机构,落实工程运行管护资金,划定管护范围。加强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建后工程移交与管护,确保工程的安全与效益发挥。

附件:1.**县周墩溪泗桥乡段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报批稿)专家组技术复核意见

2.**县周墩溪泗桥乡段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概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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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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