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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农业农村局、****环境局**分局、****分局、****办事处组织专家对******公司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审核等工作,认为复垦后的土地符合土地复垦标准及土地复垦方案要求。拟通过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
现将土地复垦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的土地复垦验收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耕保和生态修复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763-****820
电子邮箱:qczrzyj_gfz@gdqy.****.cn
附件:******公司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竣工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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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