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石雄铁路SXZQ-2标项目经理部卧式水泥罐租赁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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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编号:****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公司参与我单位本批次租赁物资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SNG01

卧管

100吨

60


卧管

60吨

20


说明:

(1)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2)本次租赁卧式罐为方型卧式罐且必须为新罐;

(3)每套卧式罐必须配齐一根螺旋、一台电机,100吨卧罐配7台平板振动器,60吨卧罐配4台平板振动器,费用包含在租赁费中,确保进场组装后即可使用;乙方派人到现场技术指导,甲方负责派人进行安拆;

(4)本次租赁最长时间不超过5个月,若超过5个月则按照最长5个月租期结算;若租赁时间≤5个月,则按照实际日期结算;起算日期为卧罐进场日期,停租时间为甲方通知乙方拆罐之日;

(5)乙方负责罐体的进出场费用;

(6)本次租赁乙方不得以罐体变形损坏、罐体内未清除干净为由进行任何赔偿,不存在损坏赔偿费用,除非罐体倒塌、完全破损除外。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0日17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加急标书代写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运杂费、出厂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

(1)设计图纸。

(2)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产品质量要求。

四、验收计量、结算及货款支付方式

1、验收与计量

(1)点数计量;

(2)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甲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但并不解除乙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2、对账与发票开具。

2.1乙方应在每期结算前,向甲方完整提交送货单、质量证明文件等全套合规结算资料,供甲方复核校验。因乙方资料报送不及时、不完整、不合规,甲方有权顺延办理对账及结算手续,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仍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供货、质保及配合结算义务。

2.2双方约定:每月_10_日前完成月度对账(每月仅对账一次);每月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核对当期供货数量与金额,核对一致后签署《月度对账及过程结算确认单》,作为进度款支付唯一基础依据;乙方拒不配合对账、逾期拒签对账资料的,视为乙方无条件认可甲方单方统计核定的当期供货结算金额。

2.3发票交接。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由买方指定专门人员,由买方指定专门人员办理发票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无买方指定专门人员签字确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3、结算。

3.1月度对账完成后,双方确认当期过程结算金额,供方须在确认结算金额后3个工作日内,先行开具等额、合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交全套完整的过程结算资料,所有资料需符合需方财务归档及审计要求,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可追溯。

3.2若乙方提交的发票或结算资料不合规、不完整(包括但不限于发票信息错误、发票过期、资料缺失、签字盖章不全等),甲方有权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含电子函件)通知乙方退回补充,乙方怠于补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3乙方交付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交由甲方指定的专门人员接收,由该指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指定专门人员签字确认的,视为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若因乙方未按本条约定方式交接导致发票丢失、损毁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损失、重新开票费用等)。

3.4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合格发票或者全套结算资料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直到清理出场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元/天的违约金。5、支付。

4、支付

4.1本合同无预付款,甲方严格按照本条约定的节点、比例及方式分期支付物资款。

4.2先开票,后付款;乙方不开票甲方不付款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乙方不得因此追究甲方的逾期付款责任。

4.3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付款顺延、暂停、抵扣、免责情形,均不构成甲方逾期付款,甲方无需承担任何逾期利息、违约金、资金占用费及其他额外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甲方违约或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4.4分期支付节点

4.4.1每完成3次月度对账及过程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已入账款的_70_%;

4.4.2办理最终结算后6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_85_%;

4.4.3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_90_%;

4.4.4办理最终结算后24个月,甲方支付剩余款项的 10 %(质保金)。

5.支付方式及费用承担

5.1 应付款按固定比例支付:50%银行转账,50%****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储)、航信(中行 / 微众 / 浙商)、简单汇(浙商 / 汉口)等供应链融资产品(统称融资票据)。

5.2 融资票据产生的贴现利息、手续费、服务费、流转税费及全部衍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3 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完成融资平台开户及接收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票据无法签发、交付的,甲方不担责,付款可顺延。

5.4 甲方合法签发票据即视为对应款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乙方怠于接收、拒不配合的,不改变甲方已付款效力,不视为逾期。

5.5 融资票据对应款项付款日顺延至资金实际兑付至乙方账户,顺延期间不计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

6. 逾期付款特别约定

6.1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6.2 甲方超越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仅甲方无免责事由且确属单方逾期付款的,按起诉当日欠付余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利息,但违约金及资金占用损失总额最高不超过欠款金额的1%。

6.3除前述利息外,甲方不再承担逾期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含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停工损失、资金成本等)。

7.报价有效期:60日。

8.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9.其他要求:本次询比采用不含税价评审。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李二斌 联系电话:159****2792 邮 箱:****@qq.com

到货地址:****工地

2.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中心****中心

联系电话:0710-****384

五.源头生产厂家招募

为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规模化集中采购,我单位现面向**公开征集各类物资具备稳定供货实力的源头生产厂家,我们致力于通过源头直采、减少中间环节的方式,与优质生产厂家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关系,实现互利共赢。诚挚邀请有意向与我单位**的生产厂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公司的相关信息,以便我们有采购需求时与您取得联系。

https://www.****.cn/vm/ws1Pd22.aspx

2026年06月16日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一局/一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16
投标截至时间:2026-06-20 17:00:00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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