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镇下洋城三级渔港、三沙镇青官兰二级渔港工程两处渔港的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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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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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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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下洋城三级渔港、**镇青官兰二级渔港工程两处渔港的《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镇下洋城三级渔港、**镇青官兰二级渔港工程两处渔港的《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号福晟大厦5层02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29.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交付条件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1

****

**镇下洋城三级渔港、**镇青官兰二级渔港工程两处渔港的《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采购需求,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送审稿),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在专家意见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最终报批稿。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名单:

钱庆刚(组长)、肖伟、黄秋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根据《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文的收费标准规定的保底8000元优惠后,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6800元计取。帐户信息:开户名称:****;账 号:137********0256650;开户银行:****分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8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均通过审查。

****总得分96.4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体育北路8号中央公园7幢二层

联系方式:吴女士 0593-****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花苑1幢2梯304

联系方式:小石0593-****789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6
中标通知
长春镇下洋城三级渔港、三沙镇青官兰二级渔港工程两处渔港的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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