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项目名称**县2026-2028年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 所属地区 | 321323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志敏 |
| ****本级 | 采购人联系方式0527-****3575 |
| 姜志敏 | 项目联系电话0527-****5658 |
****就**县2026-2028年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2026-2028年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 标的 |
主要服务内容 |
估算价(万元) |
|
| 1 |
**县2026-2028年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对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的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进行采购。其中听力、言语康复服务人数约20人,智力康复服务人数约75人,孤独症康复服务人数约300人。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
11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听力、言语康复服务机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须包括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或听力言语康复服务等相关内容。
2、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指导中心****学校**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3、★消防达标:
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属于(住建部第51号令,2020年6月1日起执行)实施前的建筑,场所建设通过属地消防部门建设(筑)工程消防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
以上要求须提供前述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采购包2(智力康复服务机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须包括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或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等相关内容。
2、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指导中心****学校**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3、★消防达标: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属于(住建部第51号令,2020年6月1日起执行)实施前的建筑,场所建设通过属地消防部门建设(筑)工程消防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
以上要求须提供前述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采购包3(孤独症康复服务机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须包括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或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服务等相关内容。
2、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指导中心****学校**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从事医疗康复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3、★消防达标:
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属于(住建部第51号令,2020年6月1日起执行)实施前的建筑,场所建设通过属地消防部门建设(筑)工程消防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
以上要求须提供前述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以同时选择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可以兼投兼中。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以上各类消防验收合格证书,证书上有二维码的扫码核验,证书上无二维码的须提供颁发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消防合格证书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查,否则不予认可)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公告时间
2026年06月17日9:00至2026年06月22日17:30。
****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征求文件。
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 序号 |
标的 |
主要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
自身优势 |
参考价(万元) |
(二)提交证明资料:
1.
2.
3.
……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163.com),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征求意见资料请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2日17:30标书代写
(四)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163.com),逾期未发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电子标服务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地址:**县俞杨路2号
联系人:吴侨
联系方式:0527-****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