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原公告项目名称:****关于公开比选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二)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原《附件3:评审标准》中序号8评分项目“服务团队配置”评分细则及证明材料要求中的第1小点“1.项目负责人专业能力(9分):(1)具备工程类/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备高级职称额外加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5年及以上招投标行业从业经验其中一项的得1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10年及以上招投标行业从业经验其中一项的额外加2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现更正为:“1.项目负责人专业能力(9分):(1)具备工程类/经济类中级职称得3分,具备高级职称得6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5至9年招投标行业从业经验的得2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10年及以上招投标行业从业经验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更正事项2:原《附件3:评审标准》中序号9评分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类代理业绩”评分细则及证明材料要求“2023****机关、****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每提供1份有效中标通知书得1分,最高10分。建议提供数量不超过10份。
证明材料:需填写货物、服务采购类业务代理情****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情况,模板详见附件5),并附上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无需提供合同。”
现更正为:“2023****机关、****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每提供1份有效中标通知书得1分,最高10分。建议提供数量不超过10份。
证明材料:需填写货物、服务采购类业务代理情****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情况,模板详见附件5),并附上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无需提供合同。”
更正事项3:原《附件3:评审标准》中序号10评分项目“政府采购工程类代理业绩”评分细则及证明材料要求“2023****机关、****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每提供1份有效中标通知书得1分,最高10分。建议提供数量不超过10份。
证明材料:需填写工程业务代理情****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情况,模板详见附件6),并附上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无需提供合同。”
现更正为:“2023****机关、****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每提供1份有效中标通知书得1分,最高10分。建议提供数量不超过10份。
证明材料:需填写工程业务代理情****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情况,模板详见附件6),并附上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无需提供合同。”
更正事项4:原《附件5:货物、服务采购类业务代理情况表》中“****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情况)”。
现更正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情况)”。
更正事项5:原《附件6:工程业务代理情况表》中“****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情况)”。
现更正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原比选公告、附件其余所有内容保持不变,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评审标准其他分项、联系方式均不作调整。标书代写
更正公告为原比选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比选公告、附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采购代理机构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采购代理机构。标书代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小姐,075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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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