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基地 已由 **市****委员会 以 荣发改审〔2023〕4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区**镇**寺村7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基地配套正式用电工程。本工程****基地配套正式用电工程。项目基地常年存栏基础母猪1200头,年出栏优质商品仔猪8400头,商品肉猪 17920 头。总建筑面积 41944.82平方米,其中:**生产猪舍4栋,猪舍总面积 37793.11m。并配套栏位、料线、环控、空间加热、除臭、刮板、控制、猪场设备物联网和维保、高压冲洗、车辆烘干、车辆洗消等11 项设备。同时,完善场地土石方、道路、绿化、室外电气设备、室外管网以及污水处理设备。为满足项目正式生产、生活及配套设施安全、稳定用电需求,实施本次正式用电配套工程建设。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93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包含项目红线内供配电系统施工、配电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线路调试、电力检测、并网验收、用电开户及送电等全部配套工作,保障项目按期竣工验收、顺利投产运营,含设备和材料的供货、敷设、安装、调试和办理该工程通电的一切手续直至通电, 按照主管供电部门的要求,协助招标人完成该整个配电安装工程的整体移交工作,并****公司供电验收标准,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必须保证通电并正常使用。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源局****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农业大厦14楼 | 地 址: | **区**大道101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陈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唐老师 |
| 电 话: | 023-****8880 | 电 话: | 023-****5531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13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