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农业经营主体、相关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要求
1、征集对象:**区内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收储运及离田使用相关主体企业、专业**社、家庭农场等。
2、相关要求:所有申请的实施主体必须具有固定营业场所、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资金信用度良好、相关设施设备齐全。
二、奖补标准
按《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通过奖补的方式进行,重点支持秸秆收储运体系发展,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财政补助资金35万元,项目申请财政补助不高于总投资的40%。
三、实施主体征集及遴选流程
自愿承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请于2026年6月24日前将《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林业局科教科,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我局将对所有主体申报情况进行筛选,确定2026年支持对象。
联系人:常超 联系电话:187****2936
****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