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补充公告是对**同乐馨苑(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本补充公告如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因项目收到投标人对于择优评审表相关内容的质疑,现更正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节评审用表-表二《择优评审表》中的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一、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评分内容中的原内容为:
投标人近三年在管的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其中单个项目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有1个)。
现更正为: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在管的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其中单个项目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
二、管理体系认证情况-(二)评分标准中的原内容为:
具备以上认证的,有1个得50%分数,最高不超过100%。
现更正为:
每提供以上一个认证证书得35%分数,最高得100%分数。
三、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外)-(三)评分依据中的原内容为: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现更正为:
1.前三项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件或证书等证明资料。
2.第四项要求投标人提供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若暂未取得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需承诺中标后补齐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四、商务部分的评分准则更正为:
根据供应商的物业服务费报价情况,按以下标准评审:
1、物业服务费报价为8%的,得15分;
2、物业服务费报价为7%(含)-8%(不含)的,得16分;
3、物业服务费报价为6%(含)-7%(不含)的,得17分;
4、物业服务费报价为5%(含)-6%(不含)的,得18分;
5、物业服务费报价为4%(含)-5%(不含)的,得19分;
6、物业服务费报价为4%(不含)以下的,得20分。
特此公告,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谢谢!
**省**市**区**同乐馨苑业主大会
2026年6月16日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至: 2026年06月24日18时00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