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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 建设单位 | **** | ||
| 工程名称 | 万盛.银湖湾小区综合楼基坑支护、基础工程和土方开挖 | ||
| 建设地址 | **市区香湖路银湖湾小区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5657.28m2,占地面积约2998.3m2,总建筑面积约43907.88m2,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约33514.46m2,不计容面积约10393.42m2,建筑层数26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93.9米。主要功能为地下地层车库及设备房,一至四层为商业,五层为架空及局部商业配套,六至二十六层为住宅。基坑支护、基础工程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量3.5万立方米,管注桩约1500米,最深开挖约8米"。 | 合同价格 | 7368.56万元 |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
| 勘察单位 | **省惠勘****公司 | ||
| 设计单位 | **省惠勘****公司,**鹏****公司 | ||
| 施工单位 | **** | ||
| 监理单位 | **恒宇建设****公司 |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梁斐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 周庆华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赵世海,许兰启 |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杨淞森 | 总监理工程师 | 施余跃 |
| 合同工期 | 2026-06-01 ~ 2029-06-01 | ||
| 状态 | 正常 | ||
| 备注 | 基坑支护、基础工程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量3.5万立方米,管注桩约1500米,最深开挖约8米。 | ||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